各企业:

现将《柳林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4318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202435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范围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各级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各企业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责任,集中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处一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解决一批深层次问题,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积极构建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全积极主动整治双向发力推动问题解决的工作格局,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扭转事故易发多发被动局面,以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贾四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卫学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非煤股全体人员、各监管专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非煤股,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是否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202288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2.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形成排查治理报告签字备查情况;“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外包施工单位数量、资质、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以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4.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水文地质、地压、火灾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

5.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情况。

6.开采深度超800米或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停产停建超过6个月和待关闭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设“电子封条”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7.露天转井工、利用上部露天坑排放尾砂等两类矿山全覆盖 排查和安全评估论证情况,两类矿山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按规定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8.提升运输、特种作业、井下动火作业、交叉作业、大型设备检修维修等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情况。

9.现状高度超150米的露天边坡或排土场在线监测和稳定性分析情况。监测系统建设运行联网情况;冬季排尾、筑坝作业、冰下放矿、施工防冻措施落实等情况;尾矿库“头顶库”提等管理、与下游居民联动应急演练情况;是否以低品位矿石存储、填沟造地、沉淀池等名义违规排放尾矿,以其他各种名义建设的“尾矿库”分类处置情况;尾矿库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10.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分析、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联网情况;冬季排尾、筑坝作业、冰下放矿、施工防冻措施落实等情况;尾矿库“头顶库”提等管理、与下游居民联动应急演练情况;是否以低品位矿石存储、填沟造地、沉淀池等名义违规排放尾矿,以其他各种名义建设的“尾矿库”分类处置情况;尾矿库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11.为入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情况;自救器配备、培训和实际佩戴使用情况,入井人员能否做到30秒内盲戴自救器。

12.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矿安〔2023124情况。

13.组织对非煤矿山管理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抽查考试。

1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15.是否存在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矿等行为;是否存在利用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是否存在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是否存在“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16.是否存在以建代采、违规转包分包、外包单位挂靠资质、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不按批准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排放尾砂情况。

17.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各种灾害应急演练,熟悉逃生避险路线。

18.矿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以上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业等情况。

19.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是否明确驻矿盯守或者巡查人员及其 岗位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停止供电等措施执行情况

20.地面的食堂、澡堂、会堂、办公楼、职工宿舍等是否达到消防安全措施要求。使用电动更衣吊篮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否符合《矿用电动更衣吊篮安全管理规范》(KA/T18-2023)要求。

21.其他重点整治内容。

四、 阶段划分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4

12月底结束,共分为集中排查整治和“回头看”两个阶段。

集中排查整治阶段时间:即日起至20241130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3轮全覆盖集中排查整治,5月底前完成第一轮、8月底前完成第二轮、11月底前完成第三轮。每轮集中排查整治中,检查组对直接监管矿山100%全覆盖检查

开展“回头看”时间:202412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开展为期1个月的“回头看”工作,推动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检查发现问题彻底整改、清零销号。各企业要形成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整改报告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要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抓好国务院安委办对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真正清醒起来、行动起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结合矿山安全风险实际情况,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严格检查执法。检查组运用明查暗访、突击夜查、节假日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采取停产整顿、大额处罚、矿长记分、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 “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企业、失信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及时通报曝光。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定期通报”制度,检查组每周对各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每月进行总结,每轮检查结束后上报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加大约谈曝光力度,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适时约谈相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

做好信息报送。企业要于每周一报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至少报送2个反面典型案例;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202462日前、92日前、122日前,报送每轮全覆盖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202512日前,将“回头看” 工作情况和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