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柳林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部署要求,我局结合全县危爆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严防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领域,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综合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爆炸危险物品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一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峰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强永平副局长
副组长:其他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怖大队、宣教科、民爆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民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强永平兼任,负责“危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工作;副主任由民爆大队长张晋忠担任,负责专项行动期间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行动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纳入局党委学习工作重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理论专题学习,每季开展一次集中研讨。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月”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具体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二)开展危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以局党委的名义开展危爆领域安全生产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导指导,着力帮助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对发现监管民警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整改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压实危爆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危爆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危爆领域工作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危爆领域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按照民爆行业领域的实际,聘请专家,每年组织涉爆人员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脱产继续教育培训。
2.组织涉爆人员以实训为主开展常态化的应急演练、警示教育、自救互救等,提升实战能力和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救援需要。
(四)开展危爆领域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进一步落实危爆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制定危爆物品举报奖励办法。
2.各监管部门和监管民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3.加大“互联网+执法”运用力度,推进“远程现场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4.加强危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民警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5.强化基础监管民警执法培训,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危爆监管民警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指导学习培训。提升监管民警规范化水平。
(五)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审查相关申请材料,依法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通报机制,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许可信息通报沿途经停公安机关,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严格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督促爆破作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严查民用爆炸物品警示登记标识、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掌握辖区爆破作业单位人员、物品、库房等详细情况,指导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杜绝爆炸事故发生。严格审核审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许可。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责任和治安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查爆破从业人员资质,着力提升监管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强化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自主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大型焰火燃放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作业方案进行燃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监管,对申请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认真审查燃放级别、燃放资质、燃放方案,严格按照等级实施许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依法劝阻、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4.严格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逐一检查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检查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流向登记、凭证购买等管理情况,督促从业单位严格落实领取、发放、清退、储存、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将销售、购买情况报公安机关备案。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重点,加大对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
5.严格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流向登记、凭证购买等情况,指导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严防发生非法流失及各种安全事故和案件。不得向个人和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全面开展集中清查收缴。以容易滋生涉危爆隐患的地区、部位、场所为重点,加大社会面危爆物品清缴力度。对涉爆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林区、牧区、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废旧工厂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开展多轮次集中清缴行动,彻底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对收缴的危爆物品,要逐一登记造册,组织集中销毁。加强出省、出市主要通道公安检查站、卡点的力量调配部署,加大通道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缴非法危爆物品。
7.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有关危爆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大销毁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收缴以及单位、个人上交的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废旧炮(炸)弹等爆炸物品,一律委托专业销毁处置单位或有销毁经验的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销毁。
8.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收集,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案件侦查经营,持续加大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对重大涉危涉爆案件,坚持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切实做到团伙必除、窝点必端,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常态化网上巡查,全面摸排发现网上涉危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挖掘行动性情报线索,研判一批高质量情报线索,破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一批制贩窝点,收缴一批非法危爆物品,全链条摧毁制贩运销网络。
(六)开展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监管部门督促危爆企业,开展危爆领域“体检式” 的精查行动,强化源头管控。
2.严格按照危爆企业日查、监管部门月查、派出所周查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至2024年6月底前彻底消除23年以前存在的一般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认真推动本地区危爆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进一步强化危爆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联合监管执法,整体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危爆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完善科技保障。要积极探索整合大数据资源、构建全息感知体系,推进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着力破解单纯依靠人力排查效率低、精准度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科技兴安,大力推广新型科技装备,切实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效。要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专业力量提高工作质效。
(三)推动落实责任。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争取重视支持,推动压紧压实政府督促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检查力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确保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对危爆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领;对重点任务开展不力的地方要及时通过督导帮扶、通报约谈、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补齐短板漏洞。
柳林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