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柳林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0〕4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全面推进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全县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文奇同志任组长,政委高建军同志任副组长的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户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王小兵同志兼任,全面负责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质量与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三、公开内容
(一)行政服务类
1、姓名变更
2、出生日期变更更正
3、民族变更更正
2、临时身份证申领
3、出生申报
4、分户、立户
5、居住证办理
6、户口迁移
7、居民身份证办理
8、户口注销
9、户籍证明
10、收养子女落户
(二)行政处罚类
16、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17、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18、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19、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20、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21、单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
22、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的处罚
23、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处罚
24、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处罚
25、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处罚
26、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的处罚
27、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的处罚
四、工作措施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好的服务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继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户籍管理,全力做好户籍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工作。办事流程、用户指南、办理时限等,均以展板、宣传册形式向广大群众全面公示。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电视等渠道,大力宣传户籍政策,并在大厅设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户籍办理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负责统筹推进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把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各职能部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三)严肃追究责任。结合实际,对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加强经常性的自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柳林县公安局开展户籍管理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柳林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