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单位、企业:
为全面加强我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建设的意见》(吕政办函〔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庄上镇消防工作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所 长:柳新宇 镇武装部长
成 员:李 明 镇专职消防工作员
康 乐 镇前元庄村到村工作大学生
镇消防工作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办公室主任由柳新宇同志兼任,李明、康乐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
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及民兵连长兼任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协助乡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
(二)督促乡镇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和村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在上级赋权和委托执法范围内,依法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实施行政处罚;
(四)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并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常规动态管理;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村按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七)指导村委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八)组织辖区内的初期火灾扑救、指导协助遇险人员逃生;
(九)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运行机制
(一)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在镇党委领导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辖区火灾形势、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常态化对辖区内居民楼院和沿街门店等单位、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能当场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根据消防安全形势任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培训和灭火逃生体验,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督导检查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对村委消防工作屨职情况和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点防火季节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跟踪督办,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施。
四、保障措施
消防工作所日常运行、办公等经费支出由镇政府负责。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