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镇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完善畜禽养殖粪污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粪污得到科学利用,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解决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环境水体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刘永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二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各片片长

成  员:刘春平

马瑞丽

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

职  责:对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制定常态化措施;听取各村、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燕(兼)

成  员:刘春平马瑞丽

职  责:负责方案制定、台账管理、数据上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定期汇总各村、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退出转型”。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相关环保政策宣传力度,在禁养区(水源地、沿河道、居民集中)的养殖户必须退出,转型发展一些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无污染的庭院经济。

(二)结合环境整治“指导外迁”。对各村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于村内散户养殖的,具备建设村外养殖小区条件的村庄由镇政府指导帮助养殖户撤出村庄,建设粪污集中存储、收集、处理、转运等设施。对于无条件建设集中养殖小区的,建议养殖户联合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村外选择合适的区域,扩大养殖规模,采用入股的模式,加强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提高处理粪污的能力。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收贮”。按照国务院等《畜禽养殖行为规范》要求,结合各户养殖种类、规模及场地条件,指导各养殖户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设施,做到粪污不外流不下渗。解决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指导各养殖户在田间地头建设粪污发酵设施,设施要满足不下渗、不外溢、防雨淋的要求,处理后按照相应规范用于农田施肥。

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处理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还田利用”的原则,除了生产有机肥和污水实行循环利用的部分外,均应通过自有、租赁、协议等方式确保具有消纳本场全部畜禽粪便污水的耕、林、果等土地。

鉴于我镇目前养殖粪污的现状,结合粪污处理能力和存在的问题危机,初步探讨粪污处理的有效措施:

1.推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全面推行“一禁、二表、三分离”措施,“一禁”即严禁水冲清粪推行干清粪;“二表”即安装畜禽饮水水表和清洗栏水表;“三分离”即实行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分离、雨水与污水分离、饮水与污水分离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水产生量。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完成畜禽饮水水表和清洗栏舍水表的安装建立养殖用水台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生猪规模养殖场每头每日粪污产生量低于10公斤。大力推进规模标准化继续实施养殖场标准化、设施化、生态化提升改造。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的要求继续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优质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争取每年创建优质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推广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饲料低磷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提高饲料转化率实现源头减量。

2.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探索示范猪一沼菜、、林等种养结合模式以柳林县复兴养殖场为试点,通过沼气池发酵利用,最后废渣还田的科学处理模式,及时总结好做法、好模式、好机制加以推广通过以点带面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3.严格土地消纳标准:各畜(禽)种存栏量(头、只)与消纳土地(亩)的配套比例为:生猪31,奶牛13,肉牛12,家禽10.02。粪便在贮粪场内堆肥的,需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能容纳至少6个月粪便产生量的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贮粪场。贮粪场应为混凝土建筑,防雨棚应为轻钢彩板或阳光板,柱体应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捣制。 

污水贮存池分地下式、地上式两种,形式为方形、长方形、圆形,底面高于地下水0.6米以上池体具有抗压防震、防开裂、防跌落等功能,内壁、底面做防渗处理,池深<6米,有溢流管道或雨水导流渠,应建设防臭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禁止烟火等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氧化塘、贮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X贮存周期设计存栏量。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生猪0.01,奶牛0.045,肉牛0.017,家禽0.0002。贮存时间不低于两个月。

(四)严格网格管理,实现监管“无缝隙”。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包村下乡干部包村制度,各村的养殖户由村两委干部进行包保,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管、户户有人包,实现养殖监管无缝隙,污染监管无死角。

(五)建立巡查机制,实现治理“全覆盖”。对全镇养殖户养殖数量、种类、粪污处理方式、用水、粪污转运等信息建立动态台账。“网格化”监管员严格落实所包区域养殖户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巡查日志。村干部对所包养殖户每周全覆盖巡查一次;包村干部定期对包村养殖户进行抽查,每月做到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要与村两委干部一起督促养殖户按照要求做好粪污处理;包领导要不定期检查指导各村养殖户粪污治理工作。

(六)压实责任落实,实现考核“常态化”。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纳入村主干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行动自觉。对于养殖户中涉及党员的,且对粪污治理工作推诿敷衍的,由镇纪委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镇域内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包片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各村畜禽养殖粪污的处理工作落实情况,各村、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确保做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不污染周边环境。

(二)形成工作合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抓好各自领域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密切配合,主动进位,对违反规定,违规排放、堆积畜禽养殖粪污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计划,履行好各自职责。凡是对粪污治理工作落实不重视、不负责、不到位的,镇党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本治理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庄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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