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庄上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上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庄上”的基础保证,是完善我镇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巡河目的
以河长制抓手,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狠抓“清四乱”和超标排污排查整治,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以责任促落实,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合力,加大违法事件打击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加大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强化河道堤防管护包保责任落实,保障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强化清障除障,及时排除隐患;全面深入推进河流水生态治理,将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突出流域生态保护,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重点关注河道设障严重、地下水水位下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低等突出问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 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以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美丽庄上”为总目标,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道畅通、河容整洁、河水清澈”,地下水止降回升,主要河流水生态明显改善。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两级河长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庄上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派出所、镇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村镇站、水利站、农技站、林业站、卫生院、镇司法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总河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河长。重要沟道由副镇长担任镇级河长,河流经村段的村级河长由村支书、村委主任担任。
(二)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督导、总调度。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处理解决防洪安全、河道管护等有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河长制办公室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镇水利站站长兼任。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河流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保障河长制顺利实施。
各村也要设立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保证河长制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流管理和保护规划
1.遵循河流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村镇水资源条件,河流环境承载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推行水利、村镇、自然资源所、林业、旅游等专业规划与河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镇政府牵头,水利站、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等配合,各村负责落实)。
2.流域面积较小的河道要统筹林业生态、坝系、河岸线、沟域经济等流域综合规划,做到流域生态、防洪减灾、沟域经济全面发展(水利站、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等配合)。
(二)确定河流分级名录
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划定村分级分段河流名录。其中镇管主要河流名录由村委和有关部门拟定,报镇政府确定和公布, 并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利站负责)。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1.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利站负责)。
2.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控制缺水村、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行业发展,确保全镇年用水总量符合国家规定指标(水利站牵头,农技站配合)。
3.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农业、村镇节水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制度改革。(水利站牵头,农技站配合)
4.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水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加大入河流排污口设置监管力度。(水利站牵头,农技站配合)。
5.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水资源综合调度,用好大水网外调水、节约地表水、严控地下水,科学确定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改善河流水环境。加大中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力度,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水利站牵头,农技站配合)。
6.加强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水量水质监测网络;加强重要河流跨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 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水利站负责)。
(四)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开展河流水域岸线登记与治导线规划,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加强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依法划定水域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农用地占用河流自然岸线和河道,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水利站牵头,农技站、林业站等配合)。
3.加大水域岸线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流,对非法侵占、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行洪与生态功能(自然资源所、水利站牵头,镇派出所、应急站、林业站等配合)。
(五)加强水污染防治
1.加强入河排污监管。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水利站负责)。
2.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生产废水,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与升级改造。(水利站负责)。
3.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村污水处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镇农技站负责)。
4.加强水质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河流水质等监测工作,完善、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措施(镇水利站负责)。
(六)加强水环境治理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源头区保护区保护。全面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源头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违法养殖场。加强农村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备用水源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依法落实水源地、出流口等水源地的保护力度(水利站牵头,林业站、农技站、卫生院等配合)。
2.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结合农村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河流水环境质量(水利站负责)。
3.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强景区河湖保护管理(农技站负责)。
4.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建立河流保洁及水域岸线管护制度,分段、分区域落实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水域保洁、岸线管理养护专业化、社会化(水利站牵头,财政所、农技站等配合)。
(七)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加大河流水系、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力度,保障自然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不被侵占,积极推进退田还河还湿,重点加大三川河滩地保护,建设人工湿地修复工程。大力实施河流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开展水生生物种植及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水利站、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农技站等配合)。
2.加强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全面启动河流生态修复。加大小水网配套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调度力度,逐步恢复河流生态(水利站牵头,财政所、林业站等配合)。
(八)加强执法监管
1.加强河流日常巡查。完善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加快河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对河湖流进行动态监控。在农村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执法和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水利站牵头,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等配合)。
2.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河流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水利站牵头,派出所、国土所、农技站、林业站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站所要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形成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定期对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村委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工作验收制度,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上一级河长及时组织对下一级河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三)落实工作经费
镇财政按照规定安排河流管理保护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治理规划编制、涉河工程建设、信息平台建设、河流划界确权和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经费支出。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加大农村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河流管理与保护工作作为对各村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河流存在的不同的实际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站所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大对河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要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建立河流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投诉渠道。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河流生态保护管理、用水节水等水情教育,增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意识。加强对河流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增强社会各界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庄上镇总河长、副总河长、镇级河长、镇河长
制办公室名单
2.村级河长名单
附件1
庄上镇总河长、副总河长、
镇级河长、镇河长制办公室名单
一、镇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 王琰党委书记
刘永强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总河长: 陈燕荣 副镇长
二、镇级河长
杨家峪沟镇级河长:任晓光
金家庄镇级河长:李燕
康家沟镇级河长:刘蒲卿
锄沟镇级河长:郭晓明
三、县河长制办公室
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
办公室主任:陈燕荣(兼)
办公室副主任:刘宝宝水利站负责人(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