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
《西王家沟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西王家沟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1〕31号)《吕梁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吕政办发〔2021〕24号)《柳林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防治水平。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覆盖,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全乡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数量
西王家沟乡发现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含地裂缝)、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五大类。根据技术支撑单位排查的数据统计,全乡范围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滑坡7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1处。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柳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危害程度等,将我乡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
本区位于县境北部,人口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矿山企业较多,人为破坏较大,治理较难。
四、重点防治区
(一)248省道、县乡公路沿线区域,重点防护道路两侧边坡因雨水渗透及重力作用发生崩塌、滑坡。
(二)各矿山企业及周边地区,重点预防因雨水沿采空地裂缝渗入引发地面塌陷,进而对村庄和乡村公路造成损害;特别是河流沿线的矿井,要预防废弃矿渣堆放河道和沟谷引发泥石流。
(三)各类工程建设重点预防汛期采场和工程深挖削坡诱发地质灾害隐患或造成滑坡、崩塌灾害。
(四)黄土陡坡下村、学校、矿山企业、居民点、工矿临时生活生产区,防止春季解冻期和汛期山体滑坡、崩塌灾害。
上述隐患点、重点防治区受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点防范。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区,各村各企业应在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予以明确。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定期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王家沟执法队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认真做好排查监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所有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目前仍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将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要明确具体责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在全乡范围内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格局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县自然资源局王家沟执法队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地勘单位对口服务的形式,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与机制。
(三)强化高陡边坡隐患排查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排查队伍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始终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坚决做到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情况,防止将用水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防止“回流”和临时使用。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
(四)治理搬迁
强化村委及企业的实施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结合起来,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切实维护受威胁农民的利益,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治理搬迁工程进度。特别是2014年-2020年度涉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双耳则村延家峁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审计验收工作。
(五)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县自然资源局王家沟执法队要结合气象局等部门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间的预报信息,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布“西王家沟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做好信息预警工作。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防灾督查、雨后报告、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建立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要对各村委、单位和各类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对各自区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汛期要根据降雨量的具体情况适量加密检查,做到地质灾害隐患发现及时、险情监测准确、防灾措施得力。
(六)继续加大宣传培训演练力度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结合“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第21个“安全生产月”、“6.25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制作宣传刊版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继续开展“进千村入万户”宣传活动,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到点宣传”,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乡直各有关单位在汛期前要帮助组织好村庄、厂矿、学校等各自分管领域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修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县自然资源局王家沟执法队要做好辖区内各有关村委、居委、单位和各类矿山企业负责人和所有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群众进行广泛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正常运行。
六、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要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体系完备、运行正常有效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严格执行“三个报告制度”。一是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应急局报告;二是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接到报告要立即转报乡民政府;三是各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并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部门报告。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做到第一时间接到灾情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应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在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服务。
七、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督促村级监测组或受威胁单位及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防灾演习等工作,制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各自区域内隐患点巡查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工作。
(二)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和落实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意见>的通知》(吕发[2010]59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县自然资源局王家沟执法队负责组织编制全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要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乡城建、水利、交通、防汛、安监、中心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监测及防治工作。对威胁城建基础设施、公路交通、水利设施、矿山、学校安全等的地质灾害进行险情动态监测。
各有关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防灾治理措施,对所属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测。
交通站要在汛期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因修筑公路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予以治理。对公路两侧易于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设置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安全。
水利站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河道和水库(坝)进行全面检查,易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且险情征兆明显的,应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
城建站要开展危房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加强日常监控和雨天巡查,杜绝房屋倒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安监站要在汛期前,及时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洗煤企业和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容易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到位。对矿井井口、工业广场附近滑坡、崩塌以及矿区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要责成矿山企业及时制定相关监测防范措施并治理。
中心校要在汛期前及时组织辖区内学校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采取隐患防范治理措施,责成学校将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人民政府、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本单位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第一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组长是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直接责任人,各矿山企业行政一把手是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责任。
(三)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所需资金
各村、乡直各机关、各企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监测人员补助、工程治理等工作,确保及时发放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所需要资金。要储备足够的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