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贯彻落实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1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我乡2024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当前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减少大气污染确保全乡“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3月至6月;8月至11月。
(二) 禁烧区域: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加大宣传。
三、工作任务
(一)秸秆综合利用
1、推广秸秆还田:
(1)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土地肥力。
(2)鼓励农民使用秸秆腐熟剂,加速秸秆分解,提高还田效果。
2、发展生物质能源:
(1)支持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利用秸秆产生电能。
(2)推广生物质燃气,为农户提供清洁能源。
3、促进秸秆深加工:
(1)鼓励企业投资秸秆编织、秸秆板材等深加工项目。
(2)举办秸秆深加工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参与度。
(二)禁止露天焚烧
1、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普及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
(2)开展“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2、强化监管执法:
(1)建立秸秆禁烧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
(2)对违规焚烧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公开曝光。
3、建立奖惩机制:
(1)设立秸秆禁烧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公众积极举报。
(2)对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尽快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乡禁烧。
(三)加大资金扶持。
制定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的扶持政策,针对“收割、储存、转运、利用”不同节点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同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兑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奖励,充分调动各方和广大农户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实行全面禁烧。
在重点时段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重点监察,对一般区域实施定时抽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火必报、有报必罚,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五)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措施,促进常态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在抓反复、反复抓的过程中,做到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机构不撤、人员分工不变,努力实现由阶段性、突击性向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