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各有关部门:
按照吕政办函〔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成立石西乡消防工作所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西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强化我乡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吕政办函【2023】50号文件要求,经石西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石西乡消防工作所。具体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所领导机构
所长:薛江维政府副乡长
消防安全管理员:乔成斌 李燕民 李玉军
消防工作所由薛江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乔成斌具体组织、协调。
二、办公地点
石西乡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三、消防工作所职责
(一)消防所所长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全面负责消防所工作,根据消防所工作职责,结合辖区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各种合理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开展消防所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督促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员依法行使职权。
4、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健全消防所工作机制和内部运行机制。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1、掌握辖区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
2、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重点、内容、方法和程序,建立健全消防台账、档案。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制止、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4、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四、消防工作所制度
(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1、为切实提高消防所执法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2、消防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
3、消防工作例会由消防所所长召集,参加人员为消防所全体工作人员,也可邀请辖区内消防安全网络员参加,共同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为政府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4、消防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等;
(2)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消防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3)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和任务;
(4)研究解决日常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或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式,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6、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对作出的决议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消防所监督检查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消防所监督检查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2、应当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消防监督检查、抽查计划及时上报消防救援大队。
3、消防监督检查形式包括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抽查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查处。
4、应摸索辖区内火灾规律、特点;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消防监督检查。
5、消防所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6、消防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佩戴相关身份证件。
7、消防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辖区经营性单位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改正。
8、消防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息,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人民政府。
9、消防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自觉接受单位和群众监督,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消防所宣传教育制度
1、为加强消防所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制度。
2、消防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可采取组织培训班、下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定期深入企业、学校、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可组织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