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236号)和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37号)要求,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石西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清查阶段“两员”劳动报酬予以下发,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石西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劳动报酬表

石西乡人民政府

2024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