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结合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常委、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柳安发〔2025〕1号)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三交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清单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附件:1.三交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2.三交镇党政领导干部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柳林县下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
三交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镇党委书记张勇同志
(一)履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
(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纳入镇党委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方面的集体学习。
(三)组织制定三交镇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措施并督促各村党支部抓好落实。
(四)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镇党委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镇党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五)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法问题,组织有关方面严格追责问责。
(六)指导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对需要约谈的村委、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或者授权实施约谈。
(九)把安全风险纳入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督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十)每季度深入基层或者企业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一)每年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贾晋文同志
(一)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指导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与镇党委书记共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镇政府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镇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加强检查考核,及时研究确定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四)指导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将安全投入列入镇级财政预算,严格安全准入标准,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和涉险事件时,按照规定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领导和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五)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各安全生产部门及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以及督查、约谈、通报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六)每季度深入基层或企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七)每年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三、镇党委副书记邢剑伟同志
(一)提请镇党委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二)协助镇党委书记将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反馈全镇安全生产信息和动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镇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
(四)指导镇直机关在评优评先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依据,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负责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通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七)将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推荐提名镇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推荐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重要依据。
(八)督促指导工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相关职能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示范岗”等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镇直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动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全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村委和部门不得列入优秀档次。
(十一)督促政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涉嫌犯罪行为。
(十二)担任镇农业、水利、信访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所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利站、富瑞农林公司(牛场)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十四)指导加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加强全镇淤泥大坝和水利工程建设等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指导加强种植业、畜牧业、农村沼气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农业机械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七)督促指导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工作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开展舆论监督。
(十九)指导、支持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发布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情况信息。
(二十)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统一安排,指导镇文化站等宣传部门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舆论引导工作。
(二十一)督促各级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村委和部门依照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作出相应处理。
(二十二)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或企业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十四)每年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四、镇党委、纪委书记邢明亮同志
(一)担任镇监督执纪专班组长,督促指导镇纪委对各部门和各村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做好专项监督,对行业性、领域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探索监督新模式,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不正确履职或安全生产事故中存在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深挖彻查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反映出来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三)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查摆剖析腐败问题根源,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整改建制,提升治理能力。
(四)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每季度深入基层、企业或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单位调研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六)每年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五、镇党委、组织员冯雄杰同志
(一)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把懂安全、懂技术、懂法律、能协调、会管理的优秀干部配备到班子中;按照区域内国民生产总值、企业结构和数量,科学设置安全监管机构,合理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畅通安全监管干部与其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的渠道。
(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纳入全镇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
(三)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对在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者记功嘉奖。
(五)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每季度深入基层或企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七)每年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六、镇人武部部长白杰同志
(一)统筹协调新兵、基干民兵等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担任林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林地、学校、医院、街面门店、餐饮住宿等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林业站、消防所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加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四)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或林区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六)每年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七、镇政府副镇长杨勇同志
(一)担任镇交通、教育(含校园安全)、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安全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交通、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科技、科协、卫健体,民政,社保,统战,宗教,工商联,一事一议,残联,营商环境,爱国卫生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督促指导交通、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科技、科协、卫健体,民政,社保,统战,宗教,工商联,一事一议,残联,营商环境,爱国卫生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梳理督查检查镇交通站、学校、中心卫生院、刘志丹烈士殉难处、三交古渡口、柳林县黄河文化开发中心等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加强全镇公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加强全镇公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和改造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指导加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镇村公共交通运营、出租汽车等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指导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指导加强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工作。
(七)按有关规定指导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八)指导督促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各类学校教育内容。
(九)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实训实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各类实验室、文化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安全和校车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指导加强重大体育活动、体育高危险运动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加强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加大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投入。
(十二)指导加强柳林县黄河旅游开发中心和刘志丹烈士殉难处、三交驿站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指导加强文艺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镇图书馆、镇文化站、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单位,艺术类培训机构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指导加强红军东征纪念馆、红三十军铺等文物保护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镇中心医院(含苇元沟分院)等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灾难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六)指导加强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婚姻、殡葬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镇工商联等有关人民团体和民营企业做好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镇宗教、寺庙场所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督促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检查。
(十九)每季度深入基层(如:学校、中心卫生院)或企业(黄河古渡口、柳林县黄河旅游开发中心、刘志丹烈士殉难处等地)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十)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八、镇政府副镇长邢凯焱同志
(一)担任建设、燃气、光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建筑施工、燃气、光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建设、燃气、光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等领域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内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经营秩序监管工作。
(四)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镇建设、燃气、光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全镇建设、燃气、光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活动安全检查。
(五)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或燃气、光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中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六)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九、镇政府副镇长 同志
(一)担任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电力、通讯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电力、通讯等领域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企业,市场监督管理站,三交农商行、高家沟变电站、移动(联通)通讯等领域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全镇食品生产、流通领域、药店、街道门市部等领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指导督促商贸企业、民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五)指导督促企业、金融、电力、通讯领域加强安全监管,从严做好企业、金融、电力、通讯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协调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问题。
(六)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七)指导开展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八)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或企业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十)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政府派出所所长贾晶晶同志
(一)担任镇民爆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民爆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民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派出所民爆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和爆破作业(除矿山井下)安全监管工作。
(四)指导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大型焰火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指导做好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以及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指导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或企业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九)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镇政府调研员白永昌同志
(一)担任镇信访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所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信访办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抓好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检查调研信访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五)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二、 镇政府主任科员薛秀平同志
(一)担任镇能源、环保、环卫、人居环境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能源、生态(人居)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环卫站、环保站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加强全镇公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加强全镇公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和改造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指导督促能源领域加强安全监管,从严做好新能源、再生能源、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协调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问题。
(五)指导加强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以及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处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指导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
(七)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每季度深入村委或企业检查调研环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九)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环保(卫)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三、 镇政府主任科员王建平同志
(一)担任镇地质灾害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地质灾害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抓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监测员的监测管理及地质灾害点的安全工作。
(五)每季度深入基层地质灾害点或村委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六)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镇政府主任科员孙德亮同志
(一)担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协助镇党委书记落实镇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协调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督促落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镇政府镇长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废改立工作,协调召开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指导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五年工作规划,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五)督促指导火灾预防工作,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做好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六)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消防所、村镇站、安监站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七)指导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每季度深入基层村委或企业(加油站)调研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九)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五、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李瑞文同志
(一)担任镇综合办公室、后勤、档案室安全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镇综合办公室、后勤、档案室、干部群众教育学习领域方面的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综合办公室、后勤、档案室、干部群众教育学习场所领域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镇综合办公室、后勤、档案室、干部群众教育学习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
(四)每季度深入综合办公室、档案室、干部群众教育学习场所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五)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李爱琴同志
(一)担任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深入基层服务站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五)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七、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韩美琳同志
(一)担任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全主任,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督促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安全工作,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项。
(三)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年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本领域内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十八、镇党委、镇政府班子成员共同职责清单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镇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1号文件、市政府1号文件、县、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文件等,指导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2025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从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及时召开专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或者企业开展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七)按照《柳林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有关规定,组织指挥分管行业领域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2
三交镇党政领导干部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镇党委书记张勇同志
(一)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会议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指导制定全镇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等政策规定,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指导开展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深入基层、企业走访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五)指导制定镇党委会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六)指导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中的考核权重。
二、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贾晋文同志
(一)及时组织召开镇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镇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统筹协调跨辖区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
2026年),及时深入基层、企业走访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指导制定镇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
(五)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中的考核权重。
(六)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七)推动镇党委、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每两个月至少深入包保煤矿井下现场开展督导检查一次,每半年至少深入包保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生产安全调研一次,了解包保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九)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三、镇党委副书记邢剑伟同志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2025年全镇平安建设考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村委和部门不得列入优秀档次。
(二)指导督促镇执法队、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协调加强镇司法所、综治办和与镇执法队、派出所之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涉及安全生产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行为,进一步形成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的工作合力。
(三)指导督促镇执法队、派出所在落实全镇护路联防工作责任制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公路沿线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治安问题、涉路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四)将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网格工作事项,广泛动员网格员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或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督促指导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六)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进一步消除农业农村领域沼气安全风险隐患。
(七)指导实施河道、淤泥坝等重点水利工程并加快推进水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
(八)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带动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九)指导督促宣传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工作进展成效等,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专项整治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公开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新闻媒体刊播和推送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安全警示片,广泛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见事故灾难的安全避险、科学防范等知识和技能,通过以案说法形式,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灾难。
(十一)指导镇文化站等宣传部门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事发现场的媒体服务与管理,指导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开展新闻报道。
(十二)指导支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时组织发布涉及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情况信息,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十三)联系指导下塔村的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镇党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四、镇党委、纪委书记邢明亮同志
(一)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日常监督,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方式,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加强专项监督,对中央、省、市、县、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加强派驻监督,开展安全生产联动监督。
(二)加大办案力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开展追责问责;结合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暴露出来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深挖彻查。
(三)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五、镇党委组织员冯雄杰同志
(一)协调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把懂安全、懂技术、懂法律、能协调、会管理的优秀干部配备到班子中,畅通安全监管干部与其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的渠道。
(二)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坚决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指导镇组织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配合镇安委办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四)对在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者记功嘉奖。
(五)联系指导宋家垣村的安全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六、镇党委人武部部长白杰同志
(一)指导督促武装部门人员(如:新兵、基干民兵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形成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的工作合力。
(二)抓好林长制工作,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有序推进林业重点工程。
(三)指导加强森林防火防治工作,协调推进全镇巨灾防范工程和火灾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任务。
(四)督促开展全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山西省消防条例》和《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五)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中的考核权重,统筹开展2025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
(六)指导镇消防所等部门(单位)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类施策、分步推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各村委、各部门、各企业、各门店落实2025年集中整治要求,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八)联系指导宋家沟村的安全工作。
(九)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七、镇政府副镇长杨勇同志
(一)提请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请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二)协助镇党委书记指导制定镇党委有关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协调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三)指导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四)指导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平交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五)指导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安全监管工作。
(六)指导开展南循环路、黄河旅游1号线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从严监管桥梁、隧道、长下坡、急弯等高风险路段。加强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推动实施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
(七)指导加强南循环路、黄河旅游1号线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
(八)指导交通部门(单位)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工作。
(九)指导开展教育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十)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指导教育等部门(单位)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指导公共体育场所建设、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指导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和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文物部门加强对外开放文博单位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推动加强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发挥安全生产专委会职能,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涉旅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十五)指导协调文旅、卫生等单位依职责加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医疗机构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镇卫健站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加强事故灾难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
(十八)指导加强事故灾难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
(十九)指导养老、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管理。
(二十)指导督促统战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通报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一)指导督促统战部门在推荐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过程中严格审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十二)指导全镇宗教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时深入基层了解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促健全落实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十三)指导宗教工作部门严把寺观庙宇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行政审批关,依法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二十四)指导督促镇工商联等有关人民团体发挥党委政府与各类商会、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号召全镇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五)指导抓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餐饮、住宿领域形成部门职责明晰、协同配合有效、联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十六)联系指导枣洼村的安全工作。
(二十七)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八、 政府副镇长邢凯焱同志
(一)以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等产品为重点,紧盯产品销售门店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如:三交街上门店)和农村市场(如:苇元沟学校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指导深化燃气老旧管灶改造工作,查缺补漏,保障管灶运行安全,持续推进镇村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三)指导加强房屋工程(危房改造)安全管控,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及高风险作业环节。
(四)联系和指导苇元沟村的安全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九、 政府副镇长 同志
(一)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指导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推动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提高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三)指导推进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提高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四)指导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五)指导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镇食品领域生产、经营、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七)指导餐饮服务业(饭店、不带点播设施的酒吧茶馆、酒店餐饮、食堂、小饭桌等)、保健品、化妆品行业经营酒类流通(包括仓储、批发、零售)、零售药店(连锁门店)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使用的安全监管。
(八)指导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做好全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九)加强电力企业(如:高家沟变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十)以电线电缆等产品为重点,紧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指导通信部门(单位)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政府派出所贾晶晶同志
(一)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和爆破作业(除矿山井下)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大型焰火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公安派出所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加强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
(四)督促公安派出所人员加强“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一、镇政府调研员白永昌同志
(一)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所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联系和指导坪头村的安全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二、镇政府主任科员薛秀平同志
(一)指导能源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二)指导生态环境卫生等部门(单位)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和指导堡则则村的安全工作。
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三、镇政府主任科员王建平同志
(一)指导加强地勘、测绘行业安全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指导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依职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工作。
(三) 联系和指导党家寨、沙坪则村的安全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四、镇政府主任科员孙德亮同志
(一)组织做好镇安委会日常工作,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定期向镇党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镇安全生产例会,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协调制定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指导修订完善“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一件事”建立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三)协调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协调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指导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围绕2025年安全领域重点任务,及时深入基层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严格安全准入,建设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七)指导加强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推进全镇巨灾防范工程和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任务。
(八)指导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遇有突发事故灾害,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九)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紧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十)指导镇派出所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和爆破作业(除矿山井下)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联系指导杨家坡村的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五、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李瑞文同志
指导督促各村委、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履职能力专题培训。
(三) 联系和指导高家焉、长兴村的安全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李爱琴同志
(一)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 联系和指导坪上村的安全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七、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韩美琳同志
(一)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联系和指导康家岭村的安全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十八、镇党委、镇政府班子成员共同任务清单
(一)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1号文件、市政府1号文件、县政府、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文件等,指导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二)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梳理并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三)抓好本部门及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一次,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制,对所包村委每两个月至少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一次。
(四)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职责,推进专委会运行,及时研判分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性部署专项整治。
(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镇党政领导因工作调动或调整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