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持续多发高发态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孟门镇高质量发展。按照县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按照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要求,加强政策引领,构建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连发势头,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主要目标。通过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各环节部门监管事项落实,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有效整治重点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构建形成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消防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行为,对入户充电、违规停放引起火灾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各村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义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筑牢安全防线,以共建共治共享守护好共同家园。

(二)统筹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问题

结合全乡实际,进一步细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配建规划要求,乡党委政府要将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地方政府民生事项、共同缔造项目。因既有小区场地资源紧张、无电源条件的,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推动各村各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加强销售监督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查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持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问题

市场监管所全面排摸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底数,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派出所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寄递外卖配送站点检查频次,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以及拆改限速、外设电池托架、改造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违法拼改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电池的窝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履职尽责,务求实效。

(二)压实治理责任。坚持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整治行动。党政领导包片负责,加强基层指导和督导。各村要明确工作标准,落实工作措施,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广泛宣传教育 通过发放宣传单、利用微信群转发、宣传栏展示等方式,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的危害以及正确的充电方式和停放要求。同时,组织安全知识宣传讲座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孟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