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林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其它法律政策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一般森林草原火情由各村委进行应急处理。

  4、火灾响应

林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属地村委先行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孟门镇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孟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由一名总指挥、1名副总指挥和指挥中心办公室组成,下设5个工作组。

总指挥

刘林军 镇党委书记 

王吉祥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总指挥

姚和平 镇政府镇长

杨小明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具体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娥娥兼任。

为了保障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指挥中心下设5个组,其组成人员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姚和平 镇政府镇长

成员:高明明 镇派出所所长

杨彦军 镇武装部长

张娥娥 镇办公室主任

吉照利 镇林业技术员

主要职责: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内部事务和外部联络工作;承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2)专业指导组

组长:杨小明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高明明 镇派出所所长

车 宏 镇纪委负责人

杨彦军 镇武装部长

陈明怀 镇卫生院院长

武青龙 镇电管站站长

吉照利  镇林业技术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场环境分析,并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研判,提出扑火方案;根据指挥中心指示,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和处置绩效评价。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 翠 镇政府镇长

成员:杨彦军 镇武装部长

张娥娥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白照平 镇财务管理员

于彦辉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扑火装备和物资运输需要;根据指挥中心需要紧急调拨扑火、生活物资等供应;做好扑救火灾的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姚和平 镇政府镇长

成员:张娥娥 镇办公室主任

吉照利  镇林业技术员

郝笑丽 镇党政综合办公务员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分析火灾扑救舆情,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5)火案侦破组

组长:杨小明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高明明 镇派出所所长

车 宏 镇纪委负责人

杨彦军 镇武装部长

陈明怀 镇卫生院院长

武青龙 镇电管站站长

高芝裕 镇交通员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案件侦破、肇事者查处及扑火前线指挥部安全保卫、协助交通秩序的维护等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村委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成立村级森林防火领导组、组建10人及以上的村级应急队,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火灾风险防控

各村级林长、护林员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并监督整改到位。

建立完善林区、村庄、重点单位等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火灾管辖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镇林业技术员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由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发生在林场中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镇域内罗线公益林一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过火面积超过二公顷以上尚未控制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6.集体林地发生面积一公顷、荒山面积二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由辖区护林员及村级应急队直接扑救。

应急处理程序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向临近村委做预警通报。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所有护林员和应急队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情拟定扑救方案。 

3.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由指挥长批准后立即向火灾发生村委下达执行命令。

4.发现火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保留1—2名值班领导看守外,其余人员必须火速赶往火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火救灾工作。

5.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6.各村级林长、护林员必须做好辖区内防灭火工作,处理好辖区内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和瞒报。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扑火力量组成

森林火灾的扑救,本着以各村应急队为主进行。镇的扑火力量分为两个梯队统一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组调动指挥。

第一梯队为护林员和镇政府应急队。凡发现火灾,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调集护林员和镇政府应急队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为各企业专业应急队。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动区域

人数

备注

聚财塔煤矿

冯彦荣

13903581667

大东庄 吉家塔

20

双柳煤矿

王国飞

17303587373

白家也 高家塔

郭家山 高家塔

郭家塔

20

柳家庄煤矿

徐一博

18535880993

柳家坡 后南坡

孟 门 李家塔

20

集运站

薛艳平

15235812333

贺龙沟 小垣则

薛家坪

20

西坡煤矿

刘永平

13546272788

西 坡 王家也

20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实施

1快速反应指挥到位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反应,并立即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现场指挥长要靠前指挥到位,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火灾扑救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救方案

扑救原则:一是加强现场指挥,根据地形、植被、风向、风速等,科学有序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二是不准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救;三是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办法,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四是火灾扑灭后,必须留人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扑火安全: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当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采取必要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组织物资做好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后勤保障组,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物资救援车辆以及食品物资

3.增派队伍,确保力

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由前指协调跨村委分梯调动扑火力量。接到扑火命令的应急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同时要立即通知后备队伍,随时准备奔赴火灾现场参与战斗。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4.维持秩序以人为本

派出所要派人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保障火场人员、物、食品等供应的交通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同时也要保证灾人民群众的快速、安全、有序撤离,避免发生灾害。

5调查取证处分得当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要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对重大案件要全力以赴协助处理,并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6安抚死伤评估损失

火灾发生地村委会同镇民政,妥善安置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抚恤工作。同时要配合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7总结汇报吸取教训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预案演练

各村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积极参加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的演练活动。

(二)宣传培训

村林长要充分利用标语、公告、办讲座、抓典型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火事件,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警示一批群众确保一方平安在全镇范围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奖罚并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村委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理;对火灾肇事者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参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各村委镇直各单位扑救火灾的基本框架,镇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柳林县孟门镇人民政府

202432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