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省、市、县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私自掩埋、非法售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压实村级属地监管与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从源头阻断动物疫病传播、消除食品安全与生态环境风险,筑牢辖区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守护群众公共卫生与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惩防并举”工作原则,全覆盖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规范病死畜禽收集处置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处置行为,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监管到位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病死畜禽“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辅(交通不便、边远山区)”处置原则,利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辖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畜禽处置底数,督促养殖户规范建立处置台账;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显著提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率;从严查处一批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案件,形成长效执法震慑;彻底消除随意丢弃、非法处置带来的动物疫病传播、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隐患。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散养密集片区,以及村内河道、沟渠、荒地等易出现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重点区域。

(二)整治重点

1.未按规定建立病死畜禽处置台账,台账记录缺失、信息不实;

2.不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不委托专业机构集中处置,私自随意丢弃、掩埋、售卖病死畜禽的;

3.瞒报、谎报病死畜禽数量,违规转运、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

4.村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缺位,日常巡查排查流于形式,违法线索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全覆盖发放告知书

各村要把政策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多渠道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要求与法律责任。

1.逐户发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明确养殖户法定责任、病死畜禽上报流程、集中无害化处置渠道以及违法处置法律后果,确保辖区全部养殖户知晓政策、清楚要求,发放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2.依托村级广播、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入户宣讲等载体,常态化解读《动物防疫法》、解读无害化处置补贴政策与操作规范;

3.结合入户排查开展面对面宣讲,现场指导养殖户规范暂存、按时上报、依规处置,引导养殖主体树牢守法意识,主动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

(二)压实养殖主体责任,规范建立管理台账

全面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各村网格员逐场逐户走访登记,完整记录养殖场(户)养殖规模、病死畜禽处置方式、台账建立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

统一规范病死畜禽处置台账,详实记录病死畜禽种类、数量、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处置方式、处理单位、经办人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追溯;

严格落实病死畜禽第一责任人义务,督促养殖场(户)配齐病死畜禽暂存设施,严格执行死亡报告制度,对病死畜禽一律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私自掩埋、非法售卖。

(三)压实村级属地监管责任,筑牢基层监管防线

落实分片包保责任制。各村“两委”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村逐户落实监管任务,明确村级监管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线索上报、督促整改;

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销号管理制度。对不建台账、不落实无害化处理要求等轻微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统一上报依规严肃查处;

常态化开展全域巡查,重点巡查河道、沟渠、田间、荒地,及时捡拾、规范处置丢弃病死畜禽,同步登记线索台账。

(四)健全长效监管与线索举报机制

建立养殖存栏出栏、病死上报、无害化处置三方数据定期比对制度,通过数据核查及时发现瞒报、漏报、异常处置问题,提升监管精准度;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各村公示乡(镇)、村级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响应机制,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行为;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村及时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整治排查发现的违法线索立案调查,从严作出行政处罚;涉嫌妨害动物防疫、检疫刑事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涉及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的,同步移送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村级工作责任

各村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专人负责,全面开展辖区养殖场(户)排查、政策宣传、台账建立、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镇畜牧站对各村整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排查覆盖率、问题整改完成率、台账规范程度。对工作推进迟缓、排查走过场、整改落实不力的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因村级监管失职、放任非法处置行为造成重大疫病、环境安全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村干部相关责任。

(三)规范信息报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村确定1名专职信息报送联络员,8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全面工作总结,上报信息务必及时、完整、数据真实准确。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三方报案电话:0358-7505110

人工电话:0358-7505118

资料报送联系人:侯玉明



穆村镇人民政府

20267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