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监管内容和我镇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穆村镇2025年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
1、编制目的:围绕实施严格、有效监管,降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科学体现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并理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实现全局、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提高履职能力。
2、编制意义:一是有利于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具体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事前监管督促,减少事故发生;二是有利于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防范失职和缺位,切实履行职责;三是有利于推进作风转变,确保基层监管时间。
二、编制计划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依法行使镇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坚持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的原则。通过监管督促,监察促进生产企业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企业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计划监管,优化监管力量,细化监管任务,严格考核,促进监管责任落实。
三、检查范围的确定
根据我镇实际,检查范围主要有各类企业、森林防火、建筑及施工、食品药品及卫生安全、地质灾害、在建工程项目等。
四、检查对象的确定
检查人员为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办一站两中心”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穆发〔2022〕36号)中按照分工,各自负责部门的所有成员(包括辅助人员),且每次参加检查人数不少于2人。
检查频次上,每月对发现的合法企业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检查,可根据监管对象的具体生产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频次。
其它行业和领域:按照部门要求,确定检查次数。
五、现场监管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格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办证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6、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
7、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9、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0、企业重要期间的生产情况;
11、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12、其他方面检查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安全检查。
六、现场监管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行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
2、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现场检查过程中,如涉及多个主体的案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七、监督执法检查的执行与考核
1、依法行政。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主要职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2、实事求是。依据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次数。严格现场监管检查计划落实,确保监管检查计划的完成。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辖区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等因素,监管计划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及时反映调整计划。应对监管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以后工作中追加。
3、统筹兼顾。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对象;突出重点时段,兼顾平常时期。
柳林县穆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