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村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威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和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地质灾害的组织领导,定期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了解,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

  2、密切注意每天的气象预报,根据天气预报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3、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要经常不间断地对所负责监测区域进行巡回检查。汛期要做到每天巡回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迅速上报村委和镇人民政府。

    4、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因麻痹大意、失职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将追究责任。

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为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人员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监测人员须掌握两种简易监测方法

(一)目视检查法:通过定期目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无异常变化,如斜坡表面开裂,表层脱落;地面鼓胀;泉水突然浑浊,流量增减发生变化;树木歪斜;墙体开裂等微观变化,从而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二)变形监测法:通过采用贴纸法或涂油漆法量测监测点相对位移量,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演变过程。 

三、监测人员须保证的监测时间和频率

(一)平常时期(每年11月~来年的3月)每15天监测1次。 

(二)汛期时间(每年410月)每5天监测1降雨期间或连续降雨每天不少于1次。 

四、监测人员须做好监测情况的记录和报送及保存工作

(一)监测记录要详实记录当天的监测时间、地点、监测内容、监测人等情况。 

(二)监测人对监测数据应认真整理,定期及时、准确地向镇人民政府汇报。 

(三)监测记录本应保持清洁、完整,不乱涂写与监测无关的事项。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监测人员应落实的应急处置办法

(一)首先协助有关责任人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 

(二)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 

(三)协助有关部门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防一切闲杂人员进入。

穆村镇人民政府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进入汛,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象,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情、灾情,避免或尽最大可能减少因发生突发

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产损失,各质灾害点防治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汛期值班由各地质灾害点的责任人带队、有关人员

参加,实行24小时循环。做到不溜岗、不漏岗、不迟到、早退,有事须先向负责人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值班时,禁止打牌、喝酒或其它娱乐活动。

2、责任人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和险情、灾情,定值班时段,通知值班人员到岗

3、值班人员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视降雨变化情况,及时提醒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

4、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认真、及时做好来电来传的登记处理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值班人员发现临灾险情和灾情报告,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由乡镇值班领导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与处置。

5、交通工具要24小时待命。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值班规定而延灾害应急处置的,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穆村镇人民政府汛后复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 本制度所称“汛后”是指每年1031日后;本制度所称“汛后复查”是指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复查、核查。

  2. 汛后要对各隐患点、危险点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发展趋势,指导下一年度防灾预案的制定。总结每年汛期防灾工作情况,并将资料归档。

  3. 针对本辖区内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的建议,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 实地调查时,观察要仔细、描述或素描要客观,记录要清晰。必要是要拍摄照片或视频存档备查。

  5.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和处于发展状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发展和危险情况适当邀请专家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综合性资料,指导防灾预案制定。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为快速掌握各地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抢险救灾情况,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穆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速报时限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村委负责人和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获知灾情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

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出现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 

二、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灾害损失盛潜在危害、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抢险救灾情况和已采取的对策与措施等。对于有人员伤亡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尽可能提供死亡、失踪和受伤人员名单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灾情、险情发生、发展和抢险救灾的最新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后续报告。

三、速报方式

电话速报:得知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经初步确认后,应在第一时间采用电话速报。

四、速报要求

1、镇国土资源所应确定专人负责速报工作,将速报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2、成功避灾实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量应按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比如地质灾害压埋、推倒房屋内撤离的居住人员或现场活动人员等。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漏报、缓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不按规定时限速报,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员的责任。

穆村镇人民政府

20226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