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以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完善火灾预防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划分,严格执行五项制度。明确镇班子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民个户和护林员包地块包坟头等的“四级包保”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以下五项制度:

1、严格执行网格化巡查制度进入防火期按照分工实行包联镇制度,指导、配合并督促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各村要严格明确每一个护林员的巡护范围,四至界线,建立管护台账,登记其管护范围内的面积及林地坟头数量,并对其巡护情况实行日报监督考核制度。

2、严格落实定点看护制度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前,要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严格实行定点看护制度。一是护林员要定点巡查管护区域,并做巡查记录,要做到详细、全面、不留死角,切实管住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五头)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五边),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五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等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林业

3、“清明节”期间是各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在高火险区域进出山路口设立专门的防火检查站卡,对经过的行人和车辆要详细检查,坚决杜绝人员带火源进入,对随身携带的火柴、打火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当场扣留,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扣留物品者要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4、严格执行护林员考核管理制度对护林员的考核采取以镇考核为主,我镇会组织人员,专门负责巡回检查村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发现问题要做详细记录,上报林业

5、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责任人员,包括乡干部凡违反安全法规、疏于管理,工作失职,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要依法严格追究其责任,涉嫌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严格执行全天候值班制度都必须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有脱岗、漏岗现象发生。防火期内,防火责任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名单以为单位报镇林业站。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明惩处办法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预防的宣传教育力度。3月份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最后一周为宣传周。各按照《金家庄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强化火源管控,严查野外违用火,加大巡查和惩处力度。一要严格网格化巡查制度的落实,强化护林员管理,明确责任,按照各自划分管护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做到巡查管护全覆盖无死角,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到位,及时整改到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拖延迟报

二、扎实开展“六清”活动。

林下可燃物的清理是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清理所辖范围内所有林边、边、矿边、路边、坟边、隔离边等边缘地带的可燃物。镇林业站负责安排专人开展“六清”工作,确保隐患处置到位。

金家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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