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各企业、各机构、镇直各单位:
《金家庄镇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金家庄镇人民政府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废弃处理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生产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化学事故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的(火灾、油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区域救援为主、部门分工协作、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高永军 党委书记
李瑞峰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靳瑞斌武装部长、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张志宏 政府副镇长、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景建勋政府副镇长、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刘建兵 政府副镇长
高永宁 主任科员
朱彦平 主任科员
王 丽 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建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健莉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选山 派出所所长
成 员:社会事务办 综合行政执法办 派出所
电管站 卫生院 交警中队 退役军人
规划建设办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修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和调度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总结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机构职责
1、社会事务办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指挥事故现场人员疏散。
3、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了解事故现场及事故影响范围,为救援处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准备工作。
4、卫生院负责救援医疗物资的储备、危险化学品的定性检测及受害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救援专业组
重特大化学事故救援是属地政府、机构、企业和辖区内全体公民的义务,发生险情时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辖区内救援所需的人、财、物,以确保救援需要。相关机构应牵头设立以下救援专业组:
1、治安保卫组: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组织指挥群众疏散任务,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
2、抢险抢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任务,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组织,公共设施抢修由村镇、供水、电力等相应机构按各业务范围具体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
4、专家咨询组:对化学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指挥决策提供措施、方案建议,由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负责组织。
5、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事故所在村负责组织。
五、启动和实施
l、凡是事故已造成3人以上死亡、1 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而且事故仍在发展,可能影响周围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或者暂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预测险情发展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事故单位必须迅速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确定的原因、伤亡和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镇政府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镇领导报告,同时,按照镇领导指示,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助工作。现场总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的镇领导担任。
2、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单位除快速上报请求社会救援外,应立即启动单位救援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施救并控制险情,将事故损失除到最低限度。
3、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应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用相应的救援队伍,实施社会救援,协助企业排除险情,救治伤员,调查处理事故。
4、事故可能对周围人员和周边居民构成威胁时,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根据气象条件,确定疏散方向,距离和地点,正确、有序地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5、化学事故可能引发相邻的危险化掌品发生新的事故时,应急抢救组应迅速将相邻的危险化学品疏散到安全地点,或采取降温等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六、其它事项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企业)必须加强本单位(企业)重点危险源的控制,制定企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
2、各相关成员单位应按任务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分预案,建立救援组织,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经常性的培训、学习和训练。
3、有关单位应按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各种防护器材和必要的指挥通讯、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救援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