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各企业、乡直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我县抖气河景区7.17触电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用电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排查用电安全隐患,认真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预防和杜绝因电力隐患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检查活动,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 

        长:刘巨珍  政府 

  常务副组长:景建勋  政府副乡 

      长:    政府人大主席 

        刘永辉  政府副书记 

              张志宏  政府副 

                  政府副 

                  乡政府纪检书记 

            政府组织员 

        靳瑞斌  乡政府武装部长 

        高永宁  主任科员 

        朱彦平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张选山  派出所所长 

       员: 各村支书主任、直单位负责人、各下乡干部、各企业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乡长景建勋兼任。 

  三、检查范围及方式 

  检查范围:全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容量大的临时用电户、高层建筑、旅游景区、公共场所等。 

  检查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改,村委、站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 

  2020年7月20日一2020年8月31 

  (一)自查自改时间: 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31日 

  (二)检查时间: 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五、职责分工 

  (一)煤矿、洗选储煤厂、煤层气开发企业等企业用电安全检查由安监站牵头负责。 

  (二)旅游景点及其他休闲娱乐场所、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由文化牵头负责。 

  (三)道路运输企业由交警队牵头负责 

  (四)建筑施工、乡村燃气等由村镇站牵头负责 

  (五)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用电安全由乡教办牵头负责 

  )重点林区输电线路的火灾隐患排查由林业牵头负责 

  )商店、饭店、旅店等各类经营场所和特种设备乡市场管理监督站牵头负责。 

  (八)乡村主电力线路及设备由乡电管站牵头负责。 

  (九)各村公共场所和村民家中电力线路由各村村委牵头负责 

  (十)敬老院、卫生院、派出、信用社、电管站等直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的电力安全。 

  六、检查内容 

  (一)强化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要检查所辖行业领域用电户对《安全生产法》、《矿山电力设计规范》、《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用电现象,特别是关停企业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供电进网设备是否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产权分界点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和变压器超容量用电现象;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二)加强重点用户企业检查。各有关要重点检查高危行业用电户双电源装置能否正确投切,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自备电源,是否办理双电源和自备电源许可;用电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是否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备案;是否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是否建立使用状况档案;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变电站是否配备完善的安全用具,是否按期进行试验,是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是否配备足量合格的消防器材,是否继续开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道、通风、封堵、标志、连锁装置是否符合标准,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 

  (三)加强重点区域用电检查。各村委、各有关要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供电设备是否满足相关规定;所辖区域旅游景点、公共场所等用电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开关、插座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电气特性参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防止漏电、火花飞溅、防潮等防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效;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是否具备可靠的保护接地;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是否完好有效;村镇站要加强建筑工地用电规范排查,查看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 

  (四)督促企业开展用电自查。各村委、各相关负责通知各用电户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整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做好自查自整记录,同时要求密切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查及时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各相关所、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精力量,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巡查内容,加强对安全用电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协调联动。各村委、各相关要严格检查执法,落实检查措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同时之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此次专项检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上报县安委办建档登记,并挂牌督办,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将对各村委、各相关所、乡直各单位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检查不到位的村委所和乡直单位在全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及时汇总,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委、各相关所、乡直各单位指定专人进行信息报送,同时要认真总结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8月28日前将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总结报政府安监站 

  联系电话: 0358-4077079 

     箱: LLJJZAJZ@163.com 

    

    

 

    

    

                       金家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