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业、乡直机关:

为认真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努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联合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25年,在政府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乡安监站、劳保所、派出所、教农技站、文化食药站、国土资源所等责任单位为成员的联合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1.“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241228日—2025228日)

2.“五一”安全大检查(2025426日—202557

3.“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25925日—20251012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一)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交通办牵头,每季度检查一次。(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安监站牵头,每季度检查一次。(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由食药站牵头,每度检查一次。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检查由安监站牵头,每季度检查一次。(五)学校安全检查由教牵头,每检查一次。

(六)农机行业、水库、水利工程、林业安全检查由农技站牵头,每季度检查一次。(七)地质灾害安全检查由国土资源所,每季度检查一次。(八)危房及房屋拆迁、装修安全、建筑施工、在建项目安全检查由村镇站牵头,每度检查一次。

三、监管执法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七)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九)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一)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二)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三)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四)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四、监管执法要求(一)规范检查执法文书。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国家总局最新颁布的各类执法文书,正确填写文号。乡安监站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统一使用县安监局下发的执法文书。(二)按时上报监管执法信息。各村及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九合一”场所及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乡安监站,并将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台帐保存。

(三)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事前控制,提前防范各类事故。要不定期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贾家垣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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