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贾家垣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隐患,督促村委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
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等,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陈建强 党委书记
刘 茉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 组 长:郭建荣 武装部长
成 员:张文斌 纪检书记
康小娜 副乡长
高 文 副乡长
卫峥宇 副乡长
冯 云 二级主任科员
杨晓军 二级主任科员
郝艳兵 二级主任科员
李宏平 三级主任科员
高爱林 三级主任科员
王 允 四级主任科员
王平亮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高林奴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车志宏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消防工作所,消防所所长由武装部长郭建荣部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此次行动的协调推进督导工作。由办公室成员消防协管员刘宇、高文轩、刘晓芳收集、汇报、梳理、通报、上报等消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推动各企业及大型场所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积极引导各村村民合理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库(棚)应采用阻燃材料,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可配置简易喷水、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二)依法严格整治。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查处。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大型场所、楼院等日常检查、巡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居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大型场所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24年7月开始至2024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底前)。乡直各机关、各村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8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乡镇对各村今年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内容,务必重视。
(二)落实依法监管。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压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或者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严格落责问责。乡消防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和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人死亡的,要逐一开展倒查问责;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贾家垣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