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吸取10月31日阳泉市一氧化碳中毒致3人死亡事故教训,落实金湘军省长“请省安委办就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再作调度安排,深刻汲取教训,杜绝此类悲剧再度发生”批示精神和吴伟常务副省长在全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推进会暨安全防范调度会上就切实加强冬季取暖设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等工作的部署要求,举一反三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冬季生产生活典型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县安委办关于冬季安全工作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冬季安全“敲门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我乡冬季安全生产生活存在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入村进户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动员群众排查整改身边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针对冬季气温降低、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多发,各类居民取暖煤气中毒、电气火灾、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的问题,在农村、居民户、九小场所、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防煤气中毒事故、防燃气爆炸事故、防小火亡人事故、防有限空间中毒事故、防建筑施工事故、防冰雪道路交通事故、防森林火灾等“七防”行动。此次行动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开展。
(一)防煤气中毒事故。聚焦居民规范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炉、炭火炉等各类取暖设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防燃气爆炸事故。聚焦室内同时使用燃气和炭火形成双火源、使用燃气燃煤灶具不规范、使用不合格气瓶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防小火亡人事故。聚焦乡村小卖部、日间照料中心等群众聚集点,重点针对房屋结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房屋内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防有限空间中毒事故。聚焦菜窖、地窖、化粪池、沼气池、冷库、储藏室等有限空间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防建筑施工事故。聚焦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带来的安全风险,抓好违规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高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防冰雪道路交通事故。聚焦城乡公交、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风险路段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防森林火灾。聚焦冬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科学预防,加强会商研判,强化预报预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开展方式方法
(一)警示教育。深入农村、学校等开展冬季用煤、用电、用火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讲座,传授救援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乡教办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警示教育;村镇站及市场监督管理站加强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警示教育,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开展警示教育;乡供电所要对用电农户开展用电安全警示教育;消防所要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农技站要对农业安全涉用煤、用气、用电、用火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安监站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警示教育;林业站针对森林防火开展警示教育。
(二)入户宣传。将省安委办统一汇编成册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我乡印发的农村安全知识宣传单,由各包村领导组织下乡干部、村两委、网格员以及各行业安全员等送册入户,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升群众的安全知识。
(三)排查整改。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农户、九小场所等帮助居民、经营者开展隐患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政府要给予人力、财力支持,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发动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开展“敲门行动”,每个网格要安排人员负责对网格内的居民逐户逐一“敲门”走访。
四、工作步骤
“敲门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2日)全面部署开展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形成防范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二)进村入户阶段(11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组织基层力量,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充分使用“敲门行动”明白卡(附件1),开展安全宣教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附件1)。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对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经验成效进行梳理总结,提炼优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冬季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乡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召开冬季安全“敲门行动”调度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乡直各单位每月23日报送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5年4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乡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李生彦 18735350917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
“敲门行动”明白卡
进室内 | 问人员 | 查隐患 |
登信息 | 宣安全 | 勤回访 |
进室内 | 进客厅、卧室、厨房、工棚、宿舍、地下室等场所; | |
问人员 | 1.问有无孤寡老人、失能(半失能)、留守儿童、五保户等老幼病弱等群体; 2.问取暖方式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如燃烧炭火房间是否通风、电暖器具是否与棉被等可燃物分隔开等)。 | |
查隐患 | 1.查是否用火用电(用火时是否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是否有人看守等); 2.查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线路老化,是否超负荷使用电器等); 3.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堆积杂物、是否安装窗户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是否有逃生通道等); 4.查消防安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房屋结构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 5.查电动车(电动车是否在室内、楼梯间违规停放或充电等); 6.查燃气(是否使用国家标准灶具、专用软管、液化气钢瓶是否合格、是否私接私改燃气管道设施、私自拆装燃气表、是否未设置或封闭堵塞通风排烟设施通道、室内同时使 用燃气和炭火形成双火源、地下室、半地下室是否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 7.其他需要排查检查的隐患。 | |
登信息 | 1.登记排查场所基本情况; 2.登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3.登记交办整改情况。 | |
宣安全 | 1.引导居民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时刻保持通道畅通,做到人离电断,人走火灭; 2.宣传火灾逃生方法,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 |
勤回访 |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访,对发现的隐患帮助整改到位。 |
“敲门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入户检查人员: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对象)名称 | 建筑层数 | |||
地 址 | 居住人员总数 | x人,其中:弱势群体x人 | ||
场所建筑面积 | 场所性质(居民住宅、多合一场所、工地、宿舍等) | |||
建筑结构 | □木结构 □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 □钢结构 | 使用层数(地上、地下、半地下)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是否有独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残人员、“五保户”等弱势群体人员 | 是 否 | |||
是否安装防盗窗、广告牌 | 是 否 | |||
电气线路是否采取穿管、线槽、漏电保护开关等防火保护措施 | 是 否 | |||
电气线路是否老化、年久失修 | 是 £否 | |||
燃气管道是否漏气、软管是否破裂损坏 | 是 否 | |||
燃气钢瓶是否超过安全使用年限 | 是 否 | |||
是否存放大量可燃物品或堆放大量杂物 | 是 否 | |||
住宅内楼道、楼梯、走道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 是 否 | |||
是否养成良好用火用电习惯,做到人离电断、人走火灭 | 是 否 | |||
电动车是否在室内、楼道、楼梯等处停放或充电 | 是 否 | |||
是否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 是 否 | |||
用火期间是否全程有人看守,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 是 否 | |||
是否使用炭火取暖且屋内完全封闭 | 是 否 | |||
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是否会报火警 | 是 否 | |||
是否属于含有生产、经营、仓储场所的多合一场所 | 是 否 | |||
使用瓶装液化气为燃料的热水器是否保证废气直排室外 | 是 否 | |||
其它隐患情况: | ||||
现场交办整改事项: 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如为居民住户,则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 | ||||
注:1.此表由敲门入户人员填写,交组织入户行动的村(社区)或部门单位存档汇总; 2.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已整改落实的可不勾选。 3.入户对象为村(社区)住户、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等,根据入户检查对象实际填写,并由检查对象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
附件2
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工作统计表
报送单位(村、站所): 联系人: 报送时间:
行动名称 | 宣传情况 | 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
次数 | 人数 | 隐患总数(条) | 整改(条) | 其中:重大隐患(条) | 整改(条) | |
防煤气中毒事故 | ||||||
防燃气爆炸事故 | ||||||
防小火亡人事故 | ||||||
防有限空间中毒事故 | ||||||
防建筑施工事故 | ||||||
防冰雪道路交通事故 | ||||||
防森林火灾 | ||||||
本表由组织开展敲门行动的村和站所统计本村、本站所开展情况报乡安委办。 报送时间: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开展情况,数据不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