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网格员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发挥网格员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柳林县专职网格员的考核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全乡网格员。

二、考核机构

高家沟乡党委、综治办。

三、考核时间

乡党委、综治办按季度对网格员开展一次综合考核, 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工作报酬与考核结果挂钩,切实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综合考核应包含以下指标。

四、考核细则

1、每日巡查走访(20分)

1)每人每月入户走访20户,并填写日志。每填写一条有效日志得0.6分。

2)每月签到不少于20次,每次签到得0.4分。

2、基础信息采集( 包括参加乡组织的各项活动)(15分)

1)乡组织的培训及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得5分;

乡组织的培训及集体活动无故不到一次在所得分中扣5分。(扣分在总得分中扣除)

2)基础信息每月采集更新并参加乡组织的各项活动得10分。(学习、开会)

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激动人口,出租房屋、特殊人群、“三留守”人员、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等基础信息录入要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建立台账资料,并及时动态更新得5分。

3、有效事件报送(30分)

网格员每月至少报送10条有效信息,上报综治信息系统时应分类精准,表述完整、准确、详实、重大矛盾问题,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重大涉稳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不得漏报、迟报。对一个月零报告的网格员由乡镇党委扣发报酬并予以清退。

4、排查发现报告(15分)

积极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安全风险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力争小事不出网格。

5、政策法律宣传(10分)

通过巡查走访、“网格微信群”等广泛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发动网格内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6、警网融合工作(10分)

深化警网融合工作,可结合实特情况明确网格员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治安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赋予公安派出所一定考核权限和打分分值。引导鼓励网格员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7、扣分

1)不能按时摸排走访群众,甚至群众找上门来要求处理的事也当耳旁风,导致出现上访事件,发现一起扣5分(在总得分内扣除)

2)不按网格管理巡查,导致出现安全事故,发现一起扣5分(在总得分内扣除)

五、考核结果运用(季度考核)

乡镇对网格员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网格员报酬补助=下拨款数除以全乡网格员总分乘以网格员个人得分。乡镇党委应将网格员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公开,考核结果与网格报酬补助挂钩,一季度兑现一次,考核结束后,乡镇综治中心要及时将考核情况及报酬补助发放表报送县综治中心备案审核。

(此件公开发布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