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乡值班值守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各类值班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根据市、县有关制度,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由乡科级干部带班,值班人员轮流值班。节假日实行三级值班制度,由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担任带班领导,乡科级干部任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轮流值班。确保上下指挥调度、信息报送、协调联络全天候、无缝隙、不间断。
二、党政综合办要提前做好每月值班工作安排,节假日期间要早做安排,提前将值班安排表发至乡带班领导及科级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按要求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报县委总值班室。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四、值班人员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岗时,需及早告知当日值班领导。五天以内因事、因病不能值班的自己找人顶班,并报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批准;因事或因病请假十天以上者,由办公室重新安排人员值班。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的有关事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做好电话记录、值班日志的填写,要一事一记,一事一页;值班人员要将当班期间接收、承办事项的时间、单位、人员姓名、主要内容和办理结果等逐项记录清楚,做到事后有据可循。
六、值班人员对险情、灾情、事故报告等紧急重大事件应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程序办理。对领导交办的事情要认真及时办理,一般不得转交他人。如确需转交的,应经领导同意后,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及时催问,以防失误。
七、认真接听、记录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其指示认真办理落实和及时反馈。认真接听、记录和处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来电或来访反映的问题,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汇报,并按其指示进行协调落实。
八、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5-10分钟到岗,交班事项应在值班日志上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九、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值班日志》后,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传真的方式报送;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范的口径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
十、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外来人员一般不得使用值班电话。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十一、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十二、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十三、值班人员除保证值班期间正常工作外,还要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每天早7:30以前清理好卫生(包括地板、桌面、垃圾桶等)。
十四、值班期间,对来访群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分流疏导,同时保持楼道内良好秩序。
柳林县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