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根据县财政局拨付资金,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按照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农村转移支付资金596503.99元随文下达。资金下达坚持不搞平均分配、利于基层组织团结战斗、尽量体现按劳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的原则。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分乡切块统筹和村组运转经费两部分。村组运转经费根据2023年度各村农业人口,大致按照17.4元/人下发,共计326650.2元;乡切块统筹的269854元。各支部、村委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高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由支部、村委会议研究决定,完善相关手续,报乡农经审批方可使用。
附:高家沟乡2023年度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柳林县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