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
《高家沟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家沟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高家沟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二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乡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与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高家沟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乡安委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分管领导和各站所负责人推动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乡安委会成立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乡安委会主任担任双组长,常务副组长由乡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乡长李光宗兼任。
(二)各行业领域成立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领导组。
组长由各分管副职担任,副组长由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人员及村主干组成:
乡教办牵头负责校园安全,乡派出所牵头负责民爆、消防安全,乡民政组牵头负责民政相关服务机构安全,乡村镇组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安全,乡交通组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乡农技组牵头负责农业、农机安全,乡水利组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乡文化组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安全,乡卫计组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乡安监组牵头负责危化品等安全,乡市场监督中队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安全,乡林业组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安全,乡自然资源中队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安全,乡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安全。
三、任务分工
乡安委会统筹做好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分管副职和各站所根据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乡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行动。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纳入乡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研讨内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研讨,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
3.深刻吸取离石区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乡党委政府组织各分管副职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查找思想理念、责任落实、监管执法、基础提升、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舆情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
(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4.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乡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5.(1)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单位,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6.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确保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投入足够保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岗位培训、应急演练,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7.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8.(1)2024年底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细化完善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落实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
9.(1)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厂(矿)区范围内,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0.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配合上级开展新制(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定级标准宣贯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
11.(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组织开展国家有关部委制(修)定完善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
(2)2024年6月底前,各行业安全专班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牵头,对照省市县梳理本行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生活全过程和厂(矿)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
(七)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2.(1)2024年6月底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要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13.(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督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体检式”精查,强化源头管控。
(2)及时修订完善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4.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八)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5.(1)借鉴在已取缔砂场安装监控进行监管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装备科技含量,提升监管效能。
(2)结合乡财力和相关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对影响范围较大的相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切实消除隐患。
(3)督促指导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九)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16.(1)对照修订完善《高家沟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
(2)各行业安全专班牵头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聚焦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十)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7.(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进一步健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3月底前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制度。
(2)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18.(1)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
(2)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3)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4)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9.(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乡级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现代化水平。
20.(1)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
(2)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业务能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十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21.(1)乡党委政府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县安委办备案。
(2)乡党委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
(3)要增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权重,作为乡村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二)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2.(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要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2)要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3)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站所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二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
乡安委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相关突出问题。
(三)提高保障能力。
乡党委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到2026年,安全生产经费较2023年增长5%,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站所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行业专班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5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