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全乡本质安全水平,乡党委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聚焦认不清、想不到、易忽视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认识,深入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
(一)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三年来对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指示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村“两委”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对照要求和职责谈体会、找差距。
(二)组织警示教育。要组织集中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结合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实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警示活动,确保起到实际效果。
(三)组织专题培训。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不少于一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包村领导、下乡干部要在各村例会上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安全讲座,全面提升各单位安全防范意识。
(四)组织应急演练。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针对本单位易发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宣传教育。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包村领导、下乡干部和村干部要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安全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快手、大喇叭、公告栏等宣传媒介开展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民爆物品、文化旅游、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严查细控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逐项整改整治,真正把安全防线筑牢兜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对消防、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再梳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抓紧完善提升。
(二)聚焦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进行全面筛查,紧盯各类饭店、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老旧场所,把握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深入查找全乡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加强日常检查排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聚焦办公场所、食堂、餐饮、宿舍、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过载、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问题瓶、问题阀等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燃爆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房屋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可能造成坍塌事故的风险隐患。
(四)聚焦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排查整治安全风险未辨识、危险作业不审批、管控措施不落实、防护用品不配备、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可能引发火灾、燃烧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风险隐患。
(五)聚焦地质灾害隐患易发区域。深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地、危房窑洞、临坡临崖临沟临水居住点等风险隐患。凡是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不论是否备案,全部排查到位。尤其对切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隐患点要重点排查,确保坡要到顶、沟要到头。要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及时做好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严防冰雪消融、工程活动等引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要总结经验教训,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第一时间撤避转移。
(六)聚焦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加强巡查、狠抓落实,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加强火源监管,消除火灾隐患。要及时发布“封山禁火令” ,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巡护和火险隐患排查,强化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管控力度,及时制止随意用火行为。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强化应急保障,提高应急能力。要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无火按有火准备、小火按大火扑救”要求,抓紧采购储备必要扑火物资,落实好防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火警、火情动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信息及时传达,火情处置有序开展。
三、加大检查排查,扎实开展安全问题大整治
(一)聚焦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盲区漏洞,失管失察的问题;没有把身边的事故作为警示,对苗头性的风险隐患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照检查整改,导致发生同类事故的问题;部分党政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异化为一个动作、一种形式的问题。
(二)聚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证照手续不齐、人员资质不符;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仍冒险组织生产;拒不执行整改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问题。
(三)聚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
(四)聚焦现场管理混乱、“三违”行为多发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月查、分管负责人旬查、安全管理机构和车间周查、班组日查机制,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未制定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员工操作规程不落实,未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等问题。
(五)聚焦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应急处置不力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应急救援机构不健全、运行不顺畅、履职不到位;应急(消防)救援物资、装备或设施不配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及时;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未开展演练、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健全完善体制,有效开展安全责任大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一是各包村领导、下乡干部要督促各村主要负责人及各“两委”成员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检视履职情况。二是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研究解决相关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站所监管责任。一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组织各相关站所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各站所要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录制影像资料,进行公开曝光,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进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以及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对于没有执法权限的违法情形要及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开展自查检视,及时查漏补缺,检视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二是突出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对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健全整改台账,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领衔整治,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纳入跟踪督办;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绘制风险“四色图”,实施清单管理和风险告知。三是健全完善并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管理。督促一线职工严格按照规程流程生产,杜绝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等行为。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对涉及安全的相关设备、设施及相关重要部件认真进行维护、检修、检验。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周期性生产企业复工前务必要组织安全培训。
(四)严格严肃追责问责。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理念。一是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乡纪委要追责问责。三是对私挖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的,相关限高杆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私挖盗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职能单位、各企业要坚决贯彻、逐条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和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包村领导和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包村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扎实组织在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和各包村领导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4日前交给李生彦进行统一汇总。2024年2月28日前乡安监组负责起草并向县安委办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李生彦联系电话:18735350971
中共高家沟乡委员会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