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根据县委部署和 《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高家沟乡党委政府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按照集约化、专业化、便民化、信息化要求,统筹推进访源治理、诉源治理和警源治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涉企矛盾风险,将矛盾与问题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推动柳林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推动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联动共治,实现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多平台为一平台。坚持以信息分析研判、统一指挥调度、资源协同调配等功能为主线,积极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切实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条龙服务工作模式努力将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前,化解在成案前,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实现信访总量减少、“民转刑”案件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铺开重点打造。20239月底前,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高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各行政村基本完成硬件建设任务。

(二)全域覆盖,高效运行。202310月底前,所有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重点打造2-3个典型示范村。乡村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空间重构、功能重组、优化组合,坚持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线上平台和实体线下受理调处“两轮驱动、双轨运行”,实现“线上线下双闭环,智慧调处高效能,为民解忧全覆盖”,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平台融合乡镇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统筹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各类资源,建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完善法律服务和调解流程,设置受理窗口、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多个功能室。行政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组织法律顾问、驻村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主动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打造集“涉企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

(二)阵地建设。统一标识。各级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标牌,名称统一为:某某县、乡镇、村“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任务、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制度机制等应上墙公开。功能区域。按照“前台后厂”模式设置功能分区,即前有受理窗口,后有调解区域。1个服务(接待)大厅(可联合设置),1个调解受理窗口(可分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1个调解庭(安装音视频采集设备),N个功能室人员入驻。中心可采取集中常驻、定期入驻、随叫随驻等多种形式进驻中心。法院、司法及专职调解人员集中常驻;对阶段性矛盾纠纷突出的职能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定期入驻;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可以召集入驻、事先预驻等方式随叫随驻,参与涉及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乡调解中心由政法委员负责日常工作,选派3-5名专职调解员长期入驻;村调解中心由调委会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选派1-2名专职调解员长期入驻。

(三)工作流程。按照“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管理有序、规范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接待受理、分流归口、调处化解、跟踪回访等工作流程。排查研判。组织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治保主任、调委主任、驻民警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加强综合研判,主动介入调处化解工作。接待受理。做好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将矛盾纠纷与信访事项区别开来,矛盾纠纷要统一登记、统一受理。分流交办。根据矛盾纠纷性质、涉及范围、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和交办。对适宜直接调处的涉企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交办至调解小组或调委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对涉及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交办给事权单位或部门进行化解。对一时无法化解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移交相关部门限期研究处置。对不宜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调处化解。本着依法、自愿等调解原则,及时让群众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对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处;对情况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领导包案调处。跟踪回访。按照“谁调解、谁回访”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信访等矛盾纠纷要组织专人定期梳理“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

(四)工作职责。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的综合调处化解工作。政法委统筹协调进驻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所需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等。组织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置,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提升综合使用效率。司法负责对矛盾纠纷交办处理,本着调解优先原则,及时将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逐件交办至人民调解组织或调解小组等,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专兼职调解员的培训。乡法庭对司法调解和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司法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全过程,及时对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审查、确认。其他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各自工作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处理。

(五)工作机制。会商研判。建立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涉企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汇总、研判等,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强化预测预判和预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对排查掌握的重大不稳定隐患,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调配合。发挥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平台优势,加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强化信息联通、工作对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警调、诉调、检调、访调、专调“五调”联动等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合理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中心,协助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建立事权单位调处、指定单位牵头联合调处、县领导牵头调处的多级调处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智慧调解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运用,学习借鉴“网上枫桥”等经验,对接法院、公安、司法、民政、信访、妇联等部门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线上调解。利用微信、微博、“平安山西”APP等开展在线调解、在线协商、在线咨询、在线分流指派、在线督导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在网上化解、正能量在网上聚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的务实举措,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政法委统筹指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进涉企矛盾调解中心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实体运行。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建立“全程式相应、全景式放映、全链式闭环”的全域解纷模式,真正做到队伍进中心、职能进中心、民情进中心、调处进中心,实现百姓矛盾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就地解决,提升调解中心的实战化水平。同时,要加大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切实提高调处化解能力。

(三)加大工作保障。党委、政府要对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人员以及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人员不足等问题,建立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督导检查。乡党委、政府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工作作为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并在考核中予以体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在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239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