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2019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特制订本方案,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高家沟乡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立“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抓好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乡要认真贯彻省、市、县2019年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强制免疫病种政策规定,国家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实行强制免疫;新城疫实施山西省地方强制免疫,猪瘟实行过渡性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免疫范围,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达到100%,免疫抗体率达到平均70%以上,全面完成全年各项防疫工作。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秋防时间: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春防3月15日至3月18日,秋防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8日,为动员部署阶段。要认真周密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调拨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19日至5月1日,秋防为9月19日至10月25日,为具体实施阶段。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为总结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县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确保免疫不留死角。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一是早行动、早安排、早部署,按照疫苗分配计划及时调运疫苗,按时完成强制免疫任务;二是规模养殖场(户)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原则进行免;三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四是加强村级防疫人员的防疫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免疫质量;五是要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继续实行散养户免疫户口簿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六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每周三周报告制度,同时将辖区内防控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
(二)广泛开展消毒和驱虫工作,消除疫情隐患。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调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屠宰加工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消毒工作并做好档案记录。同时要大力推广使用广谱高效无毒的驱虫药品通过广泛的驱虫工作提高畜禽健康水平,减少疫病的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疫病净化,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紧紧围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监测。一是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要围绕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蓝耳病、新城疫等重点病种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全覆盖,对免疫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质量。二是加强疫情排查。要结合监测工作,逐村逐户开展疫情排查,全面掌握重点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形势研判,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三是全面开展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和示范工作,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工作计划。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活动,重点抓好种畜禽场和奶牛场疫病净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动物防疫转型升级。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入。一是严把产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做到不漏检,不误检,确保检疫质量。三是严把流通监督关。严格执行农业部2516号公告,加强动物调运、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动物产品的加工、贮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流通环节发生疫情。四是严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屠宰、转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
(五)强化疫苗冷链建设,健全动物免疫档案。要做好疫苗供应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采购供应,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严格按照疫苗储存要求,做好疫苗的冷链运转,切实保证下乡和储藏处于良好冷链运行状态,保证疫苗使用环节的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规模畜禽场免疫档案填写工作,继续实行散养户免疫户口簿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善,数据真实、可靠。
(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障防疫进度及质量。要切实加强春秋两季防工作的督导,并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于每周三下午3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七)统筹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吕梁市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加强家犬狂犬病、羊痘、猪腹泻性疾病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和指导,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和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畜禽疫病发生率和病死率。同时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对于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地区,要密切关注境外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科学研判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的联防联控,共同防范境外疫情传入。
(八)做好免疫档案管理工作。规模场实行统一的免疫档案,散养户实行户口本制度,免疫档案填写要规范、记录要清晰;要按时完成各类报表及各项报表的上报工作。
五、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应急预案,主动入位、主动作为,完善应急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储备、开展应急培训。二是做细疫情监测排查。要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监测与排查工作,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排查真实有效,加大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频次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实行实验室监测全覆盖。三是加强综合防控。要切实加强养猪场(户)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改善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清洗消毒等防控措施,阻断非洲猪瘟传入途径。四是坚决果断处置疫情。各乡镇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要求,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应急实施方案,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可疑或疑似疫情,要积极应对、勇于担当,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规范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行政、技术双承包责任制,“政府负责散养鸡免疫,兽医站负责笼养鸡免疫”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强化队伍,提高素质。加快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作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的管理,巩固一线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三)经费到位,确保效果。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和防疫人员卫生津贴政策确保应急储备物资、防控工作经费及时足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增强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委将对防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责任性不强,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因素造成动物疫情发生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全年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