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乡直机关;
现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吕农发【2018】189号文件和柳农发[2019]5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起,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处罚一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我乡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净化食品市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全乡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小餐馆。
(二)重点种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各村要配合食药监站、畜牧兽医站、农技站等相关站所深入开展农村安全打假行动和农村食品安全重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处罚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充分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好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群防群治,在村内张贴12331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渠道进货,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年1月)
各村要与乡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安监站、食药监站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
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严打重打,形成震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
对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
五、专项整治领导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 王卫国 政府乡长
副 组 长: 卫小强 政府副乡长
成 员: 宋维利 食药监管站长
邢其忠 畜牧兽医站长
白文元 农技站长
高振东 畜牧员
杨宝莲 农业技术员
刘 晖 农业技术员
杜改香 食药监管员
党建强 食药监管员
各村支书、主任及全体食品药品协管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维利兼任
有违法行为的可举报给联系人:
杜改香,联系电话:18235840909
刘 晖,联系电话:1853476678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村食品经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治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率要达到100%。
(四)加大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着重宣传整治行动效果,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