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大型设备仪器等资产管理,提升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切实把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着力盘活存量资产。我们制定了《成家庄镇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大型设备资产清查摸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家庄镇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大型设备资产清查摸底实施方案。
成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成家庄镇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大型设备资产清查摸底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的重要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大型设备仪器等资产管理,切实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落到实处,着力盘活存量资产,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晋财资〔2024〕20号)《山西省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工作方案》(晋政办函〔2026〕2号)<<2025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清查摸底实施方案》(晋管发〔2025〕80)《关于同步开展大型设备资产清查摸底工作的补充通知》(晋管资〔2025〕21号)以及《吕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大型设备资产清查摸底实施方案》(吕事发〔2026〕10号)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加强土地、房屋资产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为目标,坚持“全面摸底、准确登记、规范管理、有效盘活”的原则,采取“统一部署、单位自查、部门审核、重点核查”的方式,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土地、房屋、50万元以上(含)的大型设备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掌握资产的数量、分布、权属、结构、使用状况、价值收益及存在问题,夯实资产管理信息基础,为优化资产配置、促进共享共用、推动盘活利用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清查范围
为确保清查范围完整,本次清查包括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社会团体在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实际占有、使用、租用、借用的各类土地、房屋、账面原值50万元以上(含)的大型设备。无论资产是否已进行产权登记、是否已计价入账、是否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均需纳入清查范围。同时,对基准日前因市政建设、重点工程等被占用、拆除且补偿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土地、房屋资产,同步纳入清查统计范围。
(二)清查内容
1、人员情况:"三定"规定核定人员编制数、工勤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只任职级人数。
2、基本信息:资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用途、建成年代、结构。
3、权属状况:是否取得权属证书、证书编号、权利人名称、权利性质、使用权类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需说明原因及现状。
4、使用状况:包括主要用途,如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经营用房等;实际使用方式,如自用、出租、出借、闲置等;管理状况,是否存在低效使用、长期闲置或危房等情况。
5、价值与收益情况:资产账面价值;基准日处于出租、出借状态资产的年租金收入、合同期限、承租(借)方等;租用资产的年租金等。
6、管理状况: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权属不清、纠纷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7、补偿落实情况:对于已被城市建设等项目占用或拆除的土地、房屋资产,需重点清查补偿协议签订情况、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补偿标准、应补偿金额/面积、已落实金额/面积、未落实原因及当前进展等。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保证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清查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土地、房屋、大型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清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班组成如下:
组长:魏飞跃 党委书记
李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光宗 党委副书记
梁拯民 人大主席
张伟伟 组织委员
张亚军 武装部长
吉永利 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冯尚龙 副镇长
张亚娟 副镇长
穆海富 副镇长
高明海 一级主任科员
刘玉清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兰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车伟颖 退伍军人事务站站长
专班成员包括镇财政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资产量较大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王兰平同志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与落实,承担资产清查摸底在线填报平台保障工作。
(二)全面清查盘点
全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负责组织本系统(含所属单位)、本单位开展资产盘点、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内部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总责。清查工作专班负责对全镇所有行政单位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并组织重点核查。涉改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资产,根据资产划转进度,已完成资产划转的,由划入单位申报;未完成资产划转的,由原主管单位申报。
(三)如实填报数据
在清查摸底基础上,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待盘活资产总清单并形成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动态更新的资产明细台账,记录资产位置、状态、权属、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并全面、准确录入“山西省房屋土地大型设备清查填报平台”,实现“一资产一档案”,为后续管理与盘活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四)实施资产盘活
根据镇政府对清查报告及盘活意见的批复,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分类分批组织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的盘活利用工作。
四、时间安排
根据《山西省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工作方案》(晋政办函〔2026〕2号)有关工作要求,本次清查摸底及资产盘活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2026年2月25日前完成):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镇土地、房屋、大型设备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厘清资产数量、分布、权属和使用状态等,依据资产性质、用途、状况等进行科学分类,识别低效、闲置、待处置等各类资产,做到家底清、数据实、状态准。
(二)填报(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财政所通过“山西省房屋土地大型设备清查填报平台”完成数据填报。
(三)编制盘活方案(2026年4月中旬前完成):清查工作专班对报送数据进行逻辑性,完整性审核,并视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和重点核查;完成各单位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清查总报告,提出盘活处置工作建议。
(四)实施资产盘活(2026年11月底前完成):闲置资产盘活方案由清查工作专班报批,经上级同意后,按照方案要求分类分批组织推进各系统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是山西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推进山西省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清查内容、范围、口径和要求如实填报资产信息,确保资产底数清、数据实、状态准,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
(二)在全面清查盘点基础上,统筹采取维修、改造、调剂、共享、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盘活闲置资产、用好低效资产、处置无效资产。资产盘活要以“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由易及难、守住红线、边清边盘”为工作原则,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严禁虚假交易、虚增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