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吕梁市森林防火指导意见》以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林县林业局关于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指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魏飞跃 李 江

副总指挥:穆海富

成 员:党政班子成员、镇派出所所长、安监站长、林业站长、各村支书、主任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穆海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穆瑞军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危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地、林缘上坟烧纸,开荒种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政府党委书记和政府镇长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镇林业站长和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镇村护林人员为具体责任人,深入一线抓。要形成包片领导包片,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自然村,镇村护林人员包具体山头的分解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镇村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组织发动能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

(四)突出重点。过年至清明节前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监管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精神病患者、上坟烧纸的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其它工程作业人员、林地边缘耕种村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监管人员必须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四、基本分工

(一)各村委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应急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必须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或悬挂防火横幅标语,加强对进入林区的本村村民及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清明节前后在本村进入林区的入口,需安排专人设立防火检查站卡。并以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综合协调各村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委森林防火工作。林业站具体安排落实护林员网格化责任区域的划分,全面检查护林员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对防火物资进行储备管理维修。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特险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县森林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罚。

(三)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委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微信、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喇叭、广播响起来;标语、口号、广告、通告、公告贴出来;宣传资料飞起来;宣传车辆跑起来,短信、微信发起来;反面典型通过媒体亮出来;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包片领导负责与所包片区内的村委联系,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各村委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定期深入所包自然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有人巡,林有人护,村户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重大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逐渐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使“文明祭祀”成为一种新风尚。

(三)从严巡护查处。森林防火特险期,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护林员要认真对林区范围内的坟头和其他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进行不间断巡查。盯死看牢,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火就打,成灾就抓。镇村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做到在岗到位,24小时通讯畅通。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村委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保证。镇林业站和各村委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及防火物资,避免出现盲目无序现象。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调得出,冲得上,灭得了”。

(五)加强火情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上传下达信息通畅。各村委必须在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纪委、镇林业站、镇安监站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及镇防火人员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安全法规、疏于管理、工作失职、防火措施不落实致使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将依法严格追究其责任;涉嫌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