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清化收”成果,推动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壮大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村集经济与村民双增收,根据《关于大力推近党组织主导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通知》(吕组通字〔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成家庄镇共有耕地面积4.5万亩,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3万亩,实施退耕还林2万亩,其中退耕1.2万亩,还林0.8万亩。粮食年产量约300万公斤,盛产土豆、谷子、大豆等特产,曾是柳林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近年来,成家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产,2023年全镇耕地保有量528亩,在保证耕地保有量的同时,确保了粮食安全。
目前,全镇发展有基层党组织主导下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1家--赤木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20年,2024年与柳林县王老婆山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达成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经营意向,以赤木溛村党组织为依托,作为村民土地流转委托方,将土地流转至柳林县王老婆山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流转回的土地开展“耕、播、防、收”全环节作业。
二、试点目标
通过以党组织为主导,充分发挥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解决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并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确保村集体资产壮大,村民增收。
三、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聚焦玉米、大豆、高粱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以及我县主导产业朝天椒、枣林和核桃林的“耕、种、防、收”全环节或单环节的生产托管。主要包括秋耕、春耕、机播、病虫害防治、机收等环节;红枣、核桃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除草(耕地)、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环节,也可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农产品等的统购统销。
(二)实施范围
以赤木洼村为本年度托管重点村,辐射带动对成家庄镇、王家沟、孟门、贾家垣等区域预计0.4万亩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三)相关标准
1.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参与此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2.项目补助标准:根据全镇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按照晋农办发〔2023〕1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补助金额通过供需双方按照市场机制协商确定。市场参考价格如下:
服务环节 | 市场价格(元) | 服务环节 | 市场价格(元) |
旋 耕 | 60-70 | 机 播 | 40-50 |
深 松 | 80-90 | 飞 防 | 30-40 |
深 翻 | 80 | 覆 膜 | 80 |
深旋一体 | 90 | 残膜回收 | 40-45 |
移 栽 | 260 | 秸秆还田 | 40-50 |
机械收割 | 110-120 |
(四)服务实施流程
服务组织确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以赤木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辐射带动全乡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服务合同签订中,由村委牵头监管,组织托管农户统一与服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组织根据各村受托管区域种植农作物的品种,制定耕、种、防、收等环节的托管价格套餐,明确服务具体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无异议后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并报镇农业生产托管专班办公室存档备查。
合同签订后,服务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和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服务流程完成服务内容。
(五)监督试点实施
乡政府、各村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要及时做出反馈作出调整。服务组织按照托管服务合同约定的作业环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作业环节,否则视为违约。每个作业环节留存好相关动态影像资料。
(六)初验及补助
镇、村两级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将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乡镇农业生产托管试点专班提出验收申请。镇农业生产托管试点专班对服务组织的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全面验收,并对各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镇、村两级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经镇级初验后,要上报县项目领导组开展验收,由县项目领导组出具验收报告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办理补贴资金结算。
(七)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各村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向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班上报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八)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镇政府将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村两级农业生产托管试点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飞跃(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文瑾(组织委员)
穆海富(分管农业副镇长)
成 员:白林林(农经负责人)
葛金娥(财政负责人)
李艳花(农技负责人)
李建斌(农机负责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
专班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和项目实施、考核验收、奖补资金兑现等,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各村级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负责协助服务组织做好托管合同的签订、托管面积审核、作业实施过程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实施指导
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组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强化经费监管。按镇政府制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由支部牵头,做好本村范围内土地托管工作政策的宣传,向村民详细介绍托管工作基本情况、托管模式、托管流程、托管内容等,了解掌握群众需求,做好登记汇总。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方面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
1、主要粮食作物品牌、肥料价格明细表
2、柳林县成家庄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合同
成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主要粮食作物品牌、肥料价格明细表
玉米 | 品牌 | 瑞普909 | 大丰1407 | 纵横836 | 强硕168 | 鑫丰盛9909 | 专用肥:史丹利:130元;其他杂115-120价格不等 |
价格 (单位:元/斤) | 55 | 55 | 55 | 55 | 50 | ||
高粱 | 品种 | 晋杂22 | 晋糯23 | 东粱80 | 东粱70 | 晋早5564 | 高粱专用肥125元每袋 |
价格 (单位:元/斤) | 22 | 35 | 18 | 15 | 25 | ||
大豆 | 品种 | 晋豆36 | 东豆88 | 晋峰一号 | 配方肥130元每袋 | ||
价格 (单位:元/斤) | 8 | 8 | 8 | ||||
谷子 | 品种 | 沁黄2号 | 晋谷21 | 中谷16-19 | 二胺复合肥110元每袋 | ||
价格(单位:元/袋) | 16 | 10 | 46 | ||||
油料作物 | 品牌 | 食葵 | 复合肥130元每袋 | ||||
价格(单位:元) |
附件2
柳林县成家庄镇农业生产服务
项目合同
甲方 (服务对象):
乙方(服务主体):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现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地块名称及面积:共块亩。(附土地证明)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服务环节 |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服务环节 |
二、服务内容:耕地亩、播种亩、病虫害防治亩、收割亩、其他亩。
三、服务价格:旋耕每亩42元、深松每亩60元、深翻每亩60元、深旋一体每亩60元、机播每亩35元、飞防每亩每次30元、覆膜每亩56元、残膜回收每亩30元、移栽每亩180元、秸秆还田每亩30元、机械收割每亩85元。
四、作业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服务环节作业,符合农业技术规范,耕翻达到规定深度,耕后地表平整,土壤松碎,收割精细,田间粉碎秸秆抛洒均匀,无明显堆积。服务对象满意。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对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组织验收。
2、项目完成后,甲方按实际作业量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用(市场价总费用减去财政奖补资金)。
3、向乙方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等相关书面资料、整理归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服务,确保服务进度,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工。
2、乙方在服务中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地块、面积按技术规程等开展服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地点和标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自负。
3、乙方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服务并按期完工,如逾期完不成本服务项目,质量不合格,要限期整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编制必要的作业安全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则严格履行职责,如需变更和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专班存档备案两份。
甲方(签字):
地 址 :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