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成家庄镇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积极发挥执法监督作用,采取执法调研、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

4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进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我镇管辖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行政执法队在编人员12人,2024年实际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工作的人员为12人。装备:多功能办公室一间、执法车辆1辆、电脑1台、传真复印体机1台、无人机1台、数码相机1台、摄像机2、执法仪8台。

三、成家庄镇监管企业数为52家,具体如下:

1.煤矿4

2.洗(选)煤厂、型煤配煤加工生产经营单位7

3.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

5.冶金工生产经营单位1

6.经营单位36家。

四、执法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煤矿(4户)、洗选煤企业(7户);

2)非煤矿山(1户);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3家);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乡镇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36家)。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频次安排

1.煤矿

每月不少于一次。

2.洗(选)煤厂

每月不少于一次。

3.非煤矿山

每月不少于一次。

4.危险化学品

每月不少于一次。

5.冶金工贸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综合监管

各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对自己分管领域和所包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保障措施

(一)优化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验证式、暗查突查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监管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所有监督检查必须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三)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1955号)等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四)严格执法问责。执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发现的违法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第310号令)规定,依法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要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做到执法检查不折不扣、不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五)强化督促落实。在本计划下发后,镇综合执法队要制定具体执法检查计划,细化检查任务分工

成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4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