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晋农发[2024]15号)、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吕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发[2024]12号)、《2024年柳林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柳农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全镇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陈家湾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杨媛媛 政府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岳彦飞政府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党政班子成员、行政村包村领导
成 员: 派出所、卫生院、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全体下乡干部、各村委支书主任、全体村级动物防疫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康三小兼任,副主任由薛志敏兼任。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的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
四、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3月15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春季为3月15日-3月18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做好动物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调拨、采购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春季为3月19日-5月5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疫情排查、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开展采血、采样任务,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自查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进行总结验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包片分工
1、康三小:全面负责站内各项工作事务,并负责陈家湾村、石盘上村、李家社村、贺家社村、赵家庄村、下罗候村内所有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动物免疫抗体监测、动物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处理监管等工作。
2、王利利:负责站内各类养殖补助等财务类工作,上级来文的寻取并负责王家庄村、龙门垣村、闫家湾、长焉村、下寺头、吴村内所有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动物免疫抗体监测、动物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处理监管等工作。
3、薛志敏:负责站内档案整理、文件起草,动物防疫报表、疫苗、耳标、消毒液、防控物资等出入库登记工作。并负责西垣村、中垣村、东垣村、双卜咀村、强家垣村内所有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动物免疫抗体监测、动物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处理监管等工作。
六、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防辖区划分
1、赵奴锄:下罗侯村、赵家庄村
2、李晓晓:陈家湾村、李家社村
3、王利君:长焉村
4、刘飞飞:吴村村
5、王平生:石盘上村、贺家社村
6、杨喜兆:西垣村
7、王兴宇:王家庄村、龙门垣村
8、张小军:闫家湾村
9、刘建军:双卜咀村、强家垣村
10、王海军:东垣村
11、张金有:中垣村
12、李丽娜:下寺头村
七、重点工作
(一)做好基础免疫。要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24]15号)文件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吕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发[2024]12号)《2024年柳林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柳农发[2024]17号)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任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一是散养户继续执行由政府组织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全年适时补针的防疫机制。二是规模养殖场(标准见:晋农办牧医发[2022]216号)按照“晋农发【2023】2号”文件要求全部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禁向规模养殖场提供政府采购用疫苗。所有养殖场(包括规模场和散养户)免疫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三是在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四是要全面落实免疫档案及免疫户口簿登记制度,确保免疫信息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五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免疫信息,于每周三下午3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县防治站。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六是根据《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动物受扑杀造成的损失及处理费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健全监测体系。一是按照省、市、县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配合县认真做好辖区内免疫抗体监测和疫病采血监测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养殖场(户),要及时组织补免;对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场点,要果断采取处置措施;二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制度,加强乡镇兽医专岗技术人员的培训,做好个人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养殖场。疫苗和危险物品要实行专人、专柜、专账管理,严防病毒(菌)株等有毒有害物品的泄漏。
(三)加强冷链建设。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管理。为加强生物制品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动物疫苗免疫效价和有效供应,畜牧站要高度重视,务必落实动物疫苗冷链的配备和动物疫苗按要求保存工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动物疫苗要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对保存疫苗温度要进行实时监控,要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要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防疫苗散毒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疫苗签领制度,做到谁签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对损坏、过期疫苗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四)规范应急管理。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畜牧站要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机构改革单位和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指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充实应急物资。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稳定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吕政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要储备至少处置1起疫情所用的应急物资,而且种类要齐全,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突发动物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五)开展疫情排查。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对养殖、屠宰、交易、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继续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
(六)严格消毒灭源。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七)及时上报信息。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信息的报送工作。一是加强“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中动物疫情和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的填报工作:动物疫情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即每周周五中午12点前填报本周疫情信息;动物疫病监测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即每月月底前填报本月监测信息。二是按时上报非洲猪瘟排查、监测数据:非洲猪瘟排查数据实行周报告制度,及每周周五上午12点前上报本周非洲猪瘟排查数据;非洲猪瘟监测数据实行月报告制度,及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非洲猪瘟监测数据。三是要确定专人负责各类动物防疫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加强信息报送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信息报送员的责任心,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八)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畜牧站要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农规发〔2023〕2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为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做好充分准备。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养殖场户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政策100%的知晓率,提升养殖场户参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组织"牧运通"操作系统技术培训,确保养殖场户能够熟练掌握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申报规程和有关要求;三要加强现场指导,努力提高辖区内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申报率和审核合格率。
(九)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要进一步加强炭疽病、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狂犬病、羊痘等常见动物疫病加强防治和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式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病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边境乡镇以及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场(点)的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境外地区疫情动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传入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
八、关键环节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畜禽调运车辆和畜牧经纪人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畜禽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清洗消毒制度;对畜牧经济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指定通道制度,严厉打击调运“三无”畜禽(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无按规定备案),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落地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三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畜禽屠宰环节。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对屠宰过程要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开展检疫,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要认真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以及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继续开展“四查四整治一打击”活动,清理整治不合格畜禽屠宰企业。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畜牧站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其它村、站所、村级防疫员依法配合做好强制免疫计划的落实。要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到户、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按照“吕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加大应急防控物资的储备。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各村、各村级防疫员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造成动物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柳林县陈家湾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包片包村责任分解表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